二、城市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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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892
颗粒名称: 二、城市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293;F426
页数: 1
页码: 324-324
摘要: 1.霍城县朝阳路营业部。1992年8月1日,霍城县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城市信用社)朝阳路营业部正式开业,租用霍城县工商局朝阳路市场1间办公室,面积85平方米。1997年末,城市信用社自筹资金140万元,在朝阳南路2号地修建6层综合大楼(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除地下室外,第1层为营业大厅和信贷室,第2层为管理机构办公室,3~5层为职工家属楼。
关键词: 平方米 城市信用社 营业部 朝阳路 霍城县

内容

1.霍城县朝阳路营业部。1992年8月1日,霍城县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城市信用社)朝阳路营业部正式开业,租用霍城县工商局朝阳路市场1间办公室,面积85平方米。1997年末,城市信用社自筹资金140万元,在朝阳南路2号地修建6层综合大楼(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除地下室外,第1层为营业大厅和信贷室,第2层为管理机构办公室,3~5层为职工家属楼。城市信用社朝阳路营业部迁入新址办公,面积525平方米(其中120平方米对外出租)。1998年末,城市信用社改制,归县联合社管理,朝阳路营业部更名为霍城县丰城农村信用社朝阳路分社。2004年8月30日,朝阳路分社并入县联合社营业部,县联合社营业部在朝阳路分社办公。
  2.清水河镇国贸营业处。1996年7月1日,设立霍城县城市信用社清水河国贸市场营业处,租用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清水河国贸市场1楼门面,面积195平方米。2006年末,统一法人社后,该网点更名为霍城县联社清水河国贸市场信用社。至2012年末,该房屋一直租用未变。
  3.团结路营业处。1993年4月末,设立霍城县城市信用社团结路营业处。地址位于霍城县团结路60号,为租用人民银行霍城县支行家属楼1楼门面,面积260平方米。2006年末,统一法人社后,该网点更名为霍城县联社团结路信用社。至2012年末,该房屋一直租用未变。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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