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雷”行动(2007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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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811
颗粒名称: 一、“排雷”行动(2007年)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3
页码: 272-274
摘要: 2007年4月16日至5月17日,按照自治区联社统一部署,由县联社理事长任检查组长,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从全辖抽调24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排查工作组组长:铁立新(党委书记、理事长),副组长:刁维坤(党委委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乔文星(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监事长)、潘龙(党委委员、副主任),成员:谢汝艺(办公室主任)、闻彬(财务信息部经理)、郭爱民(信贷管理部经理)、董琳(审计部经理)、马东伟(财务信息部系统管理员)、李敬先(审计部审计员)、陈丽(财务信息部统计员)。
关键词: 借款人 财务信息 党委委员 信用社 重要空白凭证

内容

2007年4月16日至5月17日,按照自治区联社统一部署,由县联社理事长任检查组长,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从全辖抽调24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排查工作组组长:铁立新(党委书记、理事长),副组长:刁维坤(党委委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乔文星(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监事长)、潘龙(党委委员、副主任),成员:谢汝艺(办公室主任)、闻彬(财务信息部经理)、郭爱民(信贷管理部经理)、董琳(审计部经理)、马东伟(财务信息部系统管理员)、李敬先(审计部审计员)、陈丽(财务信息部统计员)。分成五个检查小组共抽查传票362本,业务笔数49736笔,贷款合同3828份,落实贷款3033笔。这次“排雷”行动全面地评价了经营活动。
  (一)问题症状
  1.现金、周转金方面
  (1)部分社存在没有定期查库和检查重要空白凭证及抵质押物。检查流于形式,只填登记本,未实际详细检查。
  (2)部分社库存超限额。
  (3)营业部大库破币积压过多,未及时整理上缴。
  (4)营业部柜员钱箱没有对调,钱箱调剂款也未实行对调。
  2.投资业务方面
  长期投资业务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
  3.贷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小额信用贷款。①部分社贷款无股金及信用证,合同上借款人未填日期。②大部分贷款无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经办人未签字,申请书和协议书无夫妻签字,财产无证明,封皮打印错误。③经济档案及小额信用证有涂改现象。④农户经济档案中,部分农户照片不全,村委会印章未盖全。
  (2)担保抵押贷款。大部分贷款客户资料不全,无贷款证,有部分抵押物无复印件,无结婚证,内部资料中,无申请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合同要素不全。抵押人及妻子未签字,贷后检查表未签日期,打印认定表不符,个别无担保合同,贷款展期利率执行错误,抵押物过期。
  (3)借款抵押。有同一抵押物多笔借款抵押情况发生。
  (4)大部分社存在贷后检查不到位,未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检查频度进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够完善,存在责任人名单表中,无审查人签字。
  (5)贷款办理展期期限不合规,部分社展期后,未在五级分类系统中展期。
  (6)贷款科目使用不正确。
  (7)存在抵押值不足现象。
  (8)存在贷款无展期审批手续。
  (9)多头贷款。
  (10)重复贷款。
  (11)存在冒名贷款现象。
  (12)借款用途不符。
  (13)不良贷款清收措施不到位。
  (14)计息差错。
  (15)贷款风险五级分类问题。①贷款五级分类认定结果不准确,认定表日期结论不符,调查报告不实。②贷款档案管理不严谨,未按内部资料与客户资料分类归档,资料收集中有缺项和填写不全现象。
  (二)整改措施
  2007年6月6日,对稽核检查出的问题,县联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检查组下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并通过OA办公网络系统转发给各社,对照症状整改。
  1.对未按规定坚持查库制度,对柜员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未检查、记录;没有定期查库和对重要空白凭证及抵(质)押物检查按《农村信用社会计规章制度》执行等风险。营业部和良繁场信用社将破损币上缴,严格按照《人民币现金管理制度》办理业务。
  2.对联社2007年统一法人核算信用社之间(调剂营运资金)通过4641社内往来科目核算,按照《统一法人账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3.2007年,联社固定资产按照《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报自治区联社补报固定资产调增报告。
  4.对贷款人进行贷后跟踪检查,要求各社信贷员做好贷前调查和贷款管理工作。对本社贷款客户资料缺失的,及时组织人员预计在八月底之前收集有关资料。针对合同涂改的情况及时与借款人取得联系,新签订合同或由借款人和信用社经办人员共同在合同签章处签章证明。惠远信用社已及时补盖信用社单位公章或贷款合同专用章。
  5.对个别贷款存在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字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联社进行整改。对个别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物未办理评估手续,补办评估手续。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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