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乡镇(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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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792
颗粒名称: 二、信用乡镇(场)建设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2
页码: 258-259
摘要: 信用乡镇(场)建设标准:乡镇党委、政府及所辖村委会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对农户历年陈欠信用社贷款能够认真具体地制定清收计划,采取相应的归还措施。信用村占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
关键词: 信用村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信用户 霍城县

内容

信用乡镇(场)建设标准:乡镇党委、政府及所辖村委会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对农户历年陈欠信用社贷款能够认真具体地制定清收计划,采取相应的归还措施。信用村占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
  2000年4月12日,县联合社制定并实施《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村级联保户贷款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共八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村等级评定办法,第三章贷款审核评定小组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评定小组的性质、权利和义务,第五章借款人条件及借款用途,第六章贷款发放及管理,第七章利率,第八章附则。
  2002年,县联合社制定并实施《霍城县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霍城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霍城县信用等级评定方案》、《霍城县农村信用社“信用户”管理规定》。霍城县委下发《关于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活动的通知》,人民银行霍城支行协同县联合社制定《霍城县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活动实施方案》。人民银行霍城支行行长在2002年县“三干”会议上作了有关推广小额信贷的专题发言。在小组讨论会上,霍城支行、县联合社领导与各乡镇(场)党政领导进行座谈。
  2003年1月14日,县联合社召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动员会议。全县20个行政村村长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人民银行霍城支行农金股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首先听取县联合社主任铁立新所作的《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农道路宽》的动员报告。会议还介绍了克令乡克令村开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经验。会议决定由评定小组负责评定农牧民的信用等级。
  2005年末,伊犁州党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伊犁州直辖区开展农村信用“三创”工作的意见》,“三创”即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意见”从工作目标、支持农村信用社组织存款,不断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深入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切实加强对农村“三创”工作的领导五个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意见”确定了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村信用“三创”活动,尽快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到2010年农村信用社建立经济档案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重达80%以上,农村信用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达到50%以上,信用村占州直辖区行政村总数的比重达到40%以上,信用乡(镇)占州直辖区乡镇总数的30%以上,并要求每一个县要选择2~3个乡(镇)进行试点。
  2008年7月31日,县联社下发《关于霍城县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对工作开展有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农村信用社通过基层办每年予以补贴1000元;对信用户比例达标、被评定为信用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每年予以补贴2000元。县组织部门牵头抓好落实,年初安排,年末组织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补贴。凡涉及有关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拖欠形成的不良贷款,当地党组织、纪检部门采取措施,限期全额清收。对个体工商户或贷款大户拖欠贷款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介入督促、协调贷款清偿,或牵头实施盘活、置换,以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2012年定为霍城县“信用工程建设年”。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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