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霍城县城市信用社股东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539
颗粒名称: (四)霍城县城市信用社股东大会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1
页码: 49-49
摘要: 1994年4月6日,霍城县城市信用社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应到股东114人,实到股东107人,符合法定人数。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李俊为理事长。理事会推举戚心昌为社主任,报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批准戚心昌为霍城县城市信用社法定代表、社主任。大会还通过章程、股金分红、风险抵押、管理制度等事项,并形成决议。
关键词: 联合社 股东大会 城市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霍城县

内容

第一届股东大会
  1994年4月6日,霍城县城市信用社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应到股东114人,实到股东107人,符合法定人数。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李俊为理事长。理事会推举戚心昌为社主任,报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批准戚心昌为霍城县城市信用社法定代表、社主任。大会还通过章程、股金分红、风险抵押、管理制度等事项,并形成决议。
  第二届股东大会
  1998年7月19日,霍城县城市信用社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应到股东114人,实到股东77人,实到人数占67.54%,符合法定人数。会上,讨论通过霍城县城市信用社划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更名为霍城县丰城农村信用合作社。依照《农村信用社管理办法》重新修订章程。霍城县城市信用社与县联合社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一是县联合社同意县城市信用社(含分支机构)归口县联合社,信用社仍享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人事、财产、物资、资金保持相对独立。二是县城市信用社应依照《农村信用社管理办法》重新修订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三会”,并逐步完善组织管理机构。10月4日,经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批准,霍城县城市信用社完成改制,行政隶属县联合社。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