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城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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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251
颗粒名称: 一、同城结算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275-275
摘要: 同一城市内各开户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应收应付款项通过银行票据交换结清债权债务的转账结算方式简称同城结算。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同城结算分为转账取款凭证结算、支票结算,参加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票交所进行票据交换、委托收款结算。
关键词: 转账支票 同城票据交换 同城结算 小额支付系统 伊宁市

内容

同一城市内各开户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应收应付款项通过银行票据交换结清债权债务的转账结算方式简称同城结算。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同城结算分为转账取款凭证结算、支票结算,参加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票交所进行票据交换、委托收款结算。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用于向银行提取现金,也可以画红线代转账支票。转账支票一律不准提取现金,支票一律记名,金额起点为30元,1989年4月1日起,更改为100元,有效付款期5天(从签发之日起,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对签发空头支票或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1974年11月29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试行同城结算办法,关于单位开户、清户的规定以及工商农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按通知精神办理。
  1995年11月9日,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印发《伊犁银行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办法》和《伊犁银行同城票据交换会计核算办法》,伊宁市联合社遵照执行,率先在伊犁地区信用合作社中开展同城票据交换业务。
  2009年5月11日,为加强伊犁州直辖区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业务管理,提高票据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伊宁市联社各部门组织学习、遵照执行《新疆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新疆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业务处理手续》。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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