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145 |
颗粒名称: | 二、伊宁市联合社机构改革 |
分类号: | F832;F426;D92 |
页数: | 10 |
页码: | 155-164 |
摘要: | 1987年11月24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设置营业部的有关问题的函复》规定:根据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各地可以建立管理服务型的县联社,这种类型县联社的设立,不从事资金经营活动,因此不需报经人民银行审批。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试办经营型的县联社,办理存、放款业务,这种类型的县联社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要有一定的资本金,具有组织章程、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固定的营业场所,而且要符合经济核算原则。 |
关键词: | 县联社 联合社 社员代表大会 农村信用合作 伊宁市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