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144 |
颗粒名称: | 一、伊宁市乡镇(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机构改革 |
分类号: | F832;F426;F8 |
页数: | 9 |
页码: | 147-155 |
摘要: | 1954年7月,伊宁市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伊宁市四区(今伊宁市塔什科瑞克乡)信用合作社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执行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社员入社和退社实行自愿原则,社员申请退社一般在年终决算1个月前(12月以前)提出,并于决算后1个月内退还其股金,亏损时按股份比例扣除。 |
关键词: | 人民公社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伊宁市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