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142 |
颗粒名称: | 九、自治区联社管理时期(2006年9月以后) |
分类号: | F426;F832;D92 |
页数: | 2 |
页码: | 146-147 |
摘要: | 2006年8月30日,新疆银监局、自治区联社联合印发《关于移交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治区联社挂牌成立后,随着内部职能部门的建立和职责的完善,已基本具备对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使行业管理的条件,经研究,各级监管部门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改由自治区联社承担;各级监管部门和自治区联社要按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好对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对指导、督促农村信用合作社完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承担主要责任。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合作 自治区 换届工作 财政局 伊宁市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