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贫下中农管理时期(1966—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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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37
颗粒名称: 四、贫下中农管理时期(1966—1976年)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137-138
摘要: 1966—1976年,伊宁市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是:基层政权党政领导、贫下中农管理、人民银行业务领导。
关键词: 管理委员会 贫下中农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伊宁市

内容

1966—1976年,伊宁市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是:基层政权党政领导、贫下中农管理、人民银行业务领导。
  1966年6月开始,伊宁市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投入“文化大革命”运动,业务处于半停顿状态。
  1969年11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斗批改座谈会关于贫下中农切实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人权、政治思想、发展方向、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管起来”的精神,伊宁市各人民公社相继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合作社接受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人权、财权和资金使用权均交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1970年,伊犁州综合农场(今克伯克于孜乡)信用合作社成立。人民银行和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加强对伊宁市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打击高利贷、支援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
  1972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条例》明确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任务:“信用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资金互助组织,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银行的助手;信用合作社要认真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帮助社队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积极组织农村闲散资金,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机械化,巩固发展集体经济;支持社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金融阵地。”《条例》明确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信用合作社实行党委一元化领导下的贫下中农管理。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协商推选的意见,在公社党委领导下,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信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信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每年最少开会两次,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社员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检查信用合作社执行政策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大队信用站成立贫下中农为主体的管理小组,管理信用站的工作,推选信用站业务员,在大队党支部和信用合作社领导下,办理存、贷业务。生产队由社员群众推选信用代表,代办信用站的业务,宣传金融政策,反映社员的意见和要求;人民银行在业务工作上要加强对信用合作社的领导,并帮助信用合作社开好社员代表大会、管理委员会,培训干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会议制度,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信用合作社要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金融政策、资金计划和利率。”
  《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和任务是:信用合作社是在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资金互助组织。信用合作社必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积极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帮助社队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方针,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支持贫下中农社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金融阵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是:信用合作社实行党委一元化领导,贫下中农管理。信用合作社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政策、资金计划和利率,在业务工作上由人民银行领导。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协商推选意见,在人民公社党委领导下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社员代表大会权力。信用站成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信用站工作;协商推选信用站业务员;批准社员个人贷款。在生产队由社员群众推选信用代表,宣传金融政策,代办信用站业务。伊宁市辖区四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规定,在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伊宁市所属人民公社党委领导下,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进行修订,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信用站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管理小组,形成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体制。
  1975年2月,伊宁县红旗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划入伊宁市,改称伊宁市巴彦岱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9月13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在北疆地区信用合作工作座谈会议上的总结》,强调要把领导权牢牢掌握在贫下中农手里,营业所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
  1976年3月30日,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试行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署办公的复函》规定:人民公社所在地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署办公,在人民公社党委领导下,坚持贫下中农管理。年内,伊宁市东风人民公社(今伊宁市托格拉克乡)信用合作社成立。伊宁市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规定,按属地与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所属营业所实行合署办公。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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