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宁市区政府管理时期(1954—1957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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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34
颗粒名称: 一、伊宁市区政府管理时期(1954—1957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1954—1957年,伊宁市行政区划按区设置,伊宁市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是:伊宁市区党政统一领导,基层人民银行、基层农业银行业务指导。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伊宁市

内容

1954—1957年,伊宁市行政区划按区设置,伊宁市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是:伊宁市区党政统一领导,基层人民银行、基层农业银行业务指导。
  1954年7月,伊宁市四区(今塔什科瑞克乡)信用合作社成立。创立之初信用合作社在四区党政统一领导下,完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理事委员、监事委员、主任、职工的提名推荐与组织选举工作。伊宁市四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执行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在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具体组织与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对业务的具体组织与指导通过在经济上、业务开展上予以帮助和优待,从四个方面来体现:结合农贷,做好临时调剂,青黄不接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按时派干部指导工作;利用农闲时间召开干部座谈会,学习政策,研究业务技术,交流推广经验;随时提供有关业务政策学习资料,使农村信用合作社巩固提高。10月28日,人民银行伊犁专区中心支行根据训练一批、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的精神,开办信用合作短期训练班。伊宁市四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会计参加训练班学习。11月5日,人民银行伊犁专区中心支行召开支行行长会议,根据北疆信用合作工作汇报会议精神,着重检查与讨论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问题。会上,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汇报伊宁市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1955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各级机构成立,由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贷工作。9月,伊宁市四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农业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提出的业务开展、账目清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群众拥护等五项标准进行整社工作。至年末,伊宁市四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社员1484人,应收股金5519元,实收股金4768元。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业集体生产费用贷款、牧业贷款、羊只贷款,为防止和打击农村高利贷,帮助贫苦农牧民发展生产起到一定作用。
  1956年,伊宁市三区(今喀尔墩乡)信用合作社、伊宁市一区(今汉宾乡)信用合作社成立。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工作,执行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至当年末,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入社1930户,社员4209人,实收股金6784.3元。由于是合作化的第一年,缺少经验,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年底收入4267.48元,支出6233.07元,纯损961.21元。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6月10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下发通知,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两行合并。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增设农金股,承办农贷业务,辅导农、牧业财务工作,管理伊宁市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实行资金独立、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在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领导,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干部配备管理方面接受所在区党政领导。按照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发布的《1956年农村金融工作总结和1957年农村金融工作任务》,伊宁市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人民银行伊宁市支行的集中领导下,根据“彻底消灭高利贷,把农村金融巩固起来的任务以及民主办社、勤俭办社方针”,实行社务业务民主、财务经济公开的民主管理方式。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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