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081 |
颗粒名称: | 三、理事会(1988年4月至2006年10月) |
分类号: | F426;F832;D624 |
页数: | 5 |
页码: | 61-65 |
摘要: | 1988年4月1日,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规定: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聘请联合社主任、经济师、会计师、法律顾问和其他人员;拟定联合社的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决算方案等;处理对外重大事项;社员代表大会授予办理的其他重要事项。理事长为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经理事会聘请,理事长、副理事长也可担任联合社主任或副主任。 |
关键词: | 副主任 联合社 理事会议 信用合作社 伊宁市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