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纳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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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59
颗粒名称: 一、出纳制度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3
页码: 262-264
摘要: 1954年,东买里乡信用合作社执行人总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在工作中做到记载清楚、整点数字准确迅速、包装牢固整齐。对外提高并巩固对人民币的信任,对内责任与奖罚严明。一切错款,不准以长补短,如长款不报,以贪污论处,短款自补不报,以违反制度论处。一切错款,其长款归公,短款应负责赔偿。
关键词: 巩留县 信用合作社 出纳工作 信用社 出纳人员

内容

1954年,东买里乡信用合作社执行人总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在工作中做到记载清楚、整点数字准确迅速、包装牢固整齐。对外提高并巩固对人民币的信任,对内责任与奖罚严明。一切错款,不准以长补短,如长款不报,以贪污论处,短款自补不报,以违反制度论处。一切错款,其长款归公,短款应负责赔偿。
  1959年,人总行作出规定:“信用部(信用社)与人民银行营业所合署办公组成的出纳人员担负着现金收付、封装、保管、收兑破票、兑换金银、调剂市场主辅币,进行反假斗争等职责。”7月,出纳工作要求做到收付款准确、迅速和保证库款安全。建立库存簿,实行钱账分开,建立现金收付簿,逐笔登记,以免发生长短款,库款仍由专人管理。
  1964年5月,人总行下发《出纳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信用合作社出纳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及时同人民银行编送现金收支计划;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制度,必须做到收付准确,整理及时,保证库款和重要凭证的安全;对出纳错款的处理要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负的原则;规定出纳人员调动、交接、款项调拨、运送的具体办法;规定现金收付办法和出入库办法以及守库管理和查库制度等。
  1965年10月,人总行下发《出纳错款管理办法》。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对出纳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出纳的政治思想觉悟,从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错款的发生。在发生出纳错款后,迅速采取措施,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生短款,确实无法找到的,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报损;如查明短款是贪污,应按贪污严肃处理;发生长款事故应及时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列作银行、信用社的收入。长短款每一笔在20元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在200元以内由县人民银行行长审批。
  1972年11月24日,人总行印发《出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坚持复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坚持两人管理、两人押运制度。对错款的处理:属于责任事故的短款,查找无果,按规定报损,予以批评教育;对于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长短款每笔在1000元以上的,由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审批。
  1975年,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人员提高革命责任心,坚持双人押运、双人临柜和交差复核,杜绝错款发生。
  1977年10月,人总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纳工作的意见》,再次重申钱账分管、两人临柜、两人管库、两人押运等基本制度,并具体提出降低现金差错率,消灭大额错款,要求现金差错率不超过百万分之五,各行要力争消灭1000元以上的大额错款。
  1979年7月26日,人总行颁发《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试行)》,提出出纳工作应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钱账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坚持复核制度,同时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坚持交接手续和查库制度。
  1980年,县信用社与农行巩留县支行合署办公,出纳人员学习农总行颁布的《出纳制度》。信用合作社出纳人员对照制度,结合实际,查漏洞,找问题,查找不执行制度的危害性。6月25日,人总行印发《出纳工作十项守则》:对外营业,实行钱账分管;坚持四双制度,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严格手续交代,责任明确;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查库;收付款凭证要填写票面和取款人背书;配备人员,加强基层检查辅导;绝对做到会计账面和出纳实际库存数相符;发生差错,要一追到底;如果有章不循,发生差错,要严肃处理。
  1983—1987年,县信用社继续贯彻执行人总行提出的“整顿会计财务,提高管理水平”精神,狠抓基本制度建立和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核检查和辅导工作。
  1988年,人总行修订《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规定出纳的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法令和相关法规制度,进行柜面监督;办理现金收付整点、保管和调运业务,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办理人民币兑换和挑剔业务,调剂市场券别比例;办理金银收购,配售、封装、保管和调运业务;宣传爱护人民币,负责反假、反破坏人民币工作和票样管理工作。规定出纳工作必须坚持: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账实分管,收付分开,交接清楚,责任分明;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收购金银先收实物后付款,配售金银先付款后付实物;收必复点,付必复核,手续严密,数字准确;严禁挪用库存现金、金银,严禁白条顶库,坚持查库制度做到账实相符;维护国家利益和银行信誉,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989—1993年,县信用社坚持执行《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按规定做好出纳工作。
  1994年,县信用社实行出纳规范化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额提现审批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提现报告权限。规定信用合作社对超过结算起点的现金提取实行逐笔审批,2万元(含2万元)以下由各社主任审批,2万~5万元由农行巩留县支行信合股、会计股股长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由主管主任审批。若审批人外出临时委托代批的,应在大额提现登记表各注栏内注明。
  1995年4月,农行巩留县支行制定《巩留县专业银行出纳业务操作试行办法》,对各行社出纳工作作出具体规定,重申“五好”钱捆标准是点准、挑净、墩齐、扎紧、签章清楚:点准即100张1把、10把1捆;张数、金额要准确无误。挑净即按规定的挑剔标准,将不易流通的残损券挑净,完整券内无残损券,残损券内无完整券。墩齐即100张点后墩齐,周边齐整不露边,小把、大捆捆扎整齐美观。
  1999年,为加强县联合社出纳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现金安全,现金收付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收入现金,根据客户填制的交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办理,具体审查是否为本社受理的凭证;凭证的日期、户名、账号、开户信用社名称及款项来源等是否填写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与明细券别一致;凭证各联要素内容是否清晰规范。发现凭证填写内容不全,涂改或有错误的连同现金退交客户,待客户更正后方可受理。现金收妥与凭证核对无误后,在凭证各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收款员章、复核员章,同时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收入现金当面点清。客户支取现金时,将现金支款凭证交会计员审查、记账,并发给对号单,凭证经复核员内部传至付款员凭此付款。付款员接到凭证后,审查是否为本社受理的凭证;凭证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期限至出票日起10天,假期顺延);持票人是否在票据背面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凭证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凭证的出票人印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印章是否相符并进行折角验印;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付款凭证是否已经过会计部门记账,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支取大额款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审核无误后,根据付款凭证登记“现金付出登记簿”并在支票上填制顺序号,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名章,按凭证金额先配零头数,再配整数,并在凭证背面填注券别明细数。然后将凭证和款项一并交与复核员。复核员核对无误后,在凭证上加盖名章,叫号收回对号单,将对号单粘贴在凭证上,问清取款数额与凭证相符后,将现金给取款人当面清点,以防错付、冒领。
  2000年,县联合社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出纳岗位制度、出纳岗位操作规程,对出纳工作进一步规范。发生出纳错款,应立即查找,并向县联合社报告。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错款损失,要区别性质进行处理;现金调拨发生的差错,调入社和调出社都必须认真追查;调入社在发现差错时,应先检查本社在款项调运、保管、收付过程中是否发生问题。如经调查分析,确非本社责任时,应立即将有关证件及详细经过情况送调出社追查。如无法确定调出社或调入社责任时,可按错款审批权限报批,由调入社做收益或报损;原封新券(币)发生错款,应查明原因,如确非本社责任,应开具证明,说明发现经过(拆捆时原封有无破裂,证明人等)及捆内各把票券的起讫号码、缺号、补号情况,并在证明上加盖经手人和证明人章,经出纳主管人员和信用社主任审批后,连同原捆封签、原把纸条,通过县联社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查;如发现捆内整把(券)短少或把内短少十张以上者,应将原捆、原把票币原样保管,并立即将发现经过及原捆的冠字、号码、封捆时间和封捆员代号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处理;各信用社发生出纳错款时,应在出纳错款登记簿上逐笔详细登记,如实填报出纳错款报告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2001—2006年,县联合社执行出纳岗位制度、出纳岗位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出纳工作。
  2007年,自治区联社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巩留县联社开始实行综合柜员制度。
  2007—2011年,县联社出纳工作坚持“统一制度,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保障安全”的原则,规范出纳工作的管理,保障县联社的资金正常运营。
  2012年4月1日,为激发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体现“绩效挂钩,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县联社印发了《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委派会计月度绩效资金考核分为会计质量、业务量、服务质量与派驻信用社任务指标四项内容,会计质量考核占绩效资金的50%、服务质量占20%、存款任务占20%、玉卡占10%。柜员月度绩效资金考核分为工作质量、业务量、服务质量与所在信用社任务指标四项内容,工作量考核占绩效资金的50%,服务质量占20%,存量存款任务占20%,玉卡占10%。调动委派会计及柜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为县联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打下了基础。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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