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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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19
颗粒名称: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分类号: F832;F323;F426
页数: 5
页码: 207-211
摘要: 1999年,人总行下发《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巩留县联合社开始着手推进信用村(户)创建、评定工作,评定出符合诚信标准和具有一定市场经济能力的信用村、户,实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关键词: 巩留县 县联社 联合社 信用户 小额信用贷款

内容

1999年,人总行下发《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巩留县联合社开始着手推进信用村(户)创建、评定工作,评定出符合诚信标准和具有一定市场经济能力的信用村、户,实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了提高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无须抵押、保证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出是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一项重大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巩留县联合社于2001年开始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为推动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由于农牧民以自身的信誉为保证获得贷款,信用社为防范贷款风险,必须对所辖农牧户信用状况进行分级评定,建立农牧户经济档案,然后据此确定贷款额度,在客观上培育农牧民守信重诺观念,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密切社群关系。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主要是家庭传统耕作农户和养殖户,及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类小微企业,具体包括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农产品流通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
  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必须从事土地耕作、养殖业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贷款用途:1999年至2010年7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限定为农牧渔业生产经营;林果业生产经营;畜禽养殖业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小商品经营;农村妇女家庭创业。2010年7月22日,自治区联社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拓宽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范围,办法明确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支持传统农牧业,也支持现代农牧业;既支持单一农牧业,也支持有利于农牧民提高收入的其他各产业;既满足农牧业生产费用融资需求,也满足农牧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融资需求;既满足农牧民日常简单消费需求,也满足农牧民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建房、购房、治病、子女上学等各种合理消费需求;既满足农牧民在本土的生产、生活需求,也满足农牧民外出务工,自主创业的融资需求。
  贷款额度:县联合社根据农牧户生产规模、物化投入、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确定单户年度贷款金额。2002年4月18日,县联合社确定一级信用户授信10000元、二级信用户授信8000元、三级信用户授信用户授信6000元、四级信用户授信4000元、五级信用户授信2000元。2006年1月19日,县联合社对阿尕尔森乡沙尔乌泽克村、东买里乡东风村、阿克吐别克乡哈雷村的信用户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在2002年4月18日确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50%。一级信用户的授信额度为15000元、二级信用户的授信额度为12000元、三级信用户的授信额度为9000元、四级信用户的授信额度为6000元、五级信用户的授信额度为3000元。2008年4月18日,县联社制定了《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贷款投放额度管理办法》,重新划分了农户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由原先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重新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AAA级信用户单笔贷款额度以2万元(不含)为起点,最高不超过3万元;AA级信用户单笔贷额度以1万元(不含)为起点,最高不超过2万元;A级信用户单笔贷款额度以1000元为起点,最高不超过1万元。2012年3月10日,县联社确定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区间,AAA级信用户最高授信额度10万元;AA级信用户最高授信额度8万元;A级信用户最高授额度5万元。
  贷款期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操作可根据贷款用途、农牧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贷款项目的生产周期,综合贷户还贷能力及申请期限,灵活确定。
  贷款利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原则上优于其他利率,县联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给予适当优惠。
  结息方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结息与一般贷款相同,一般采用按月、按季或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贷款逾期或挤占挪用的,按利率政策加收罚息,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贷款发放管理:对已核定贷款期限和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持身份证到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或由信贷员根据贷户要求直接到贷户家中办理贷款。信用社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逐笔登记贷款发生额和贷款清偿额,贷款证上的记录必须与台账保持一致。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收回贷款,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贷款偿还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允许提前偿还,无须申请;贷款到期,发送通知。信贷人员在每笔贷款到期7日之前,填制贷款到期通知书。一联发送农户,另一联发送农户后取得回执。对逾期贷款,信贷人员要及时掌握和了解逾期原因,并进行催收。借款人确因灾害、市场风险等因素造成还款困难的,可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签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展期协议书》,并督促借款人作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2001年,县联合社首次在阿尕尔森信用社试点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创了县联合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新纪元。当年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41万元,占各项贷款投放总额的0.05%,年末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95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0.05%。
  2002年之前,信用社发放贷款多以社员(向信用社入股者)贷款为主,主要用于生活、种地、养牲畜等家庭开支,在资金盈余的情况下才能惠及社员以外的农牧民,办贷手续不规范,调查时间较长,尤其是新增的贷款户。为了简化手续,缩短调查时间,1月25日,县联合社上报《巩留县2002年度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推广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体系、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实施目标,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实施规划,在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广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巩留县乡以下三级信用单位评定暂行办法》中,又从评定机构、评定条件、信用户的评定及信用等级的确定,信用乡、信用村的评定和命名,信用单位的管理几个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小额信用贷款的开展,巩固了巩留县联合社与广大农户的鱼水关系,密切了农村信用社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农村的诚信意识宣传,以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户小额贷款成果,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真正经营成农村信用社的品牌贷款业务,管理好、经营好、打造好。年末,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2.6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38%。
  2003年,县联合社在各网点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年,全辖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年末,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26.0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25%。
  2004年,县联合社加快“信用户”评定速度,加大投放力度,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90.1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85%。
  2005年,县联合社按照中共伊犁州党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伊犁州直辖区开展农村信用“三创”工作的意见通知》,深入推广农村信用“三创”活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出的目标是不断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增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量。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98.2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89%。
  2006年,县联合社统一法人社,为进一步强化支持“三农”力度,深化支农服务内涵,研究农村市场的新动向、新趋势、新问题,应不断扩张地域优势,增强辐射力和渗透力,选准信贷切入点。重点支持巩留县的主导产业,以主导产业的发展来引导和凝聚广大农户学技术、选项目、奔富路。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贷款范围已扩大到交通运输、创业等领域,个人消费信贷也已兴起。农村信贷为巩留县工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服务。为配合政府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巩留县联合社将资金投向带动农牧民致富的产业。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84.9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97%。
  2007年,县联社做好“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加强信用等级管理,提高信用等级管理质量;催收和清收贷款,确保新发放贷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清收率。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02.8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04%。
  2008年5月9日,巩留县人民政府召开题为“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为创建巩留县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而奋斗”的信用工程创建动员大会。会上,县委组织部长杨新平充分阐述了信用工程创建的重大意义在于构筑健康的金融生态和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有利于解决农民担保难、贷款难问题,有利于增强全县基层党政干部、信用社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会增强支部和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县联社加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3549.2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4.21%。
  2009年,县联社按照人总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因地制宜,把信用工程创建与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作为培养新一代诚实守信农民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县联社已评定信用户14552户,占农户的60.52%,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8809户,占农户的78.23%。评定信用村7个,占比8.86%,对达到信用村评定标准的23个村队予以授牌。年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5889.05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4.59%。
  2010年,县联社共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8865户,完成农户评级授信18736户,比年初增加2225户,信用户占农户总数的60.04%,信用户贷款余额7270.90万元,占各项贷款的19.45%。
  2011年,县联社通过扎实推进“信用工程”这项惠农工程,进一步巩固农村业务阵地,增强支农主力军作用,同时强化“阳光工程建设”。全年,县联社信息采集建档达22227户,占农户总数的71.68%。年末,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877.4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6.33%。
  2012年,县联社按照信用工程建设年的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工作,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量,满足广大农户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年末,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到12368.9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0.29%。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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