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712 |
颗粒名称: | 二、缴存存款准备金 |
分类号: | F832;F8;F830 |
页数: | 1 |
页码: | 195-195 |
摘要: | 1984年,巩留县农村信用社当时以各基层法人社为单位,统一在农行巩留县支行开设准备金存款账户,各基层法人社缴存农行巩留县支行账户,由农行巩留县支行按照人行巩留县支行规定统一上缴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农村信用社的存款按照农村存款的比例计提存款准备金。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统一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将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10%。此后,巩留县农村信用社一直按照规定的计提比例。 |
关键词: | 巩留县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存款准备金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