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677 |
颗粒名称: | 八、农业银行管理 |
分类号: | F832;F426;D92 |
页数: | 2 |
页码: | 151-152 |
摘要: | 1980年5月,国务院下发通知,重申农村信用合作社属于集体性质,要求实行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6月,农行巩留县支行恢复成立,收回各人民公社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行政和人事管理权,由其全面管理。其时,信用社定性为“既是农村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作为农村集体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开始有所恢复。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中缺乏自主权、灵活性。 |
关键词: | 巩留县 农业银行 联合社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