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公社、人民银行共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71
颗粒名称: 二、人民公社、人民银行共同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1
页码: 150-150
摘要: 1958年,巩留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公社信用部工作中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通资金问题的规定》,决定将设立在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人民公社信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管理体制,即下放人员、下放资产;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管理;包财政任务。全县各农村信用社下放给公社,成为公社信用部,并以公社命名。
关键词: 人民公社 巩留县 信用分 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内容

1958年,巩留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公社信用部工作中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通资金问题的规定》,决定将设立在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人民公社信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管理体制,即下放人员、下放资产;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管理;包财政任务。全县各农村信用社下放给公社,成为公社信用部,并以公社命名。信用部的任务: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治为统帅,从生产出发,依靠群众,协作各方,千方百计地培植财源,聚集闲置资金,满足公社工农牧业生产和商品流转的流动资金需要,为公社发展各项生产建设事业服务。
  1959年4月,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以及人行自治区分行下发的《转发中央“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研究执行》文件,指出人民公社信用部仍然受公社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双重领导。从7月开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人民公社的各个市场队,也可以设立信用分部,信用分部受公社、生产队的领导,同时在业务上受人行巩留县支行的领导。经过整社与选立信用分部工作,全县共选立信用分部18个。这一体制持续到1962年。其间,信用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由于人民公社疏于对信用部的管理,信用部服务功能减弱。同时,受当时人民公社“大锅饭”管理思潮的影响,信用部账务混乱,贪污、挪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
  1961年9月,鉴于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人总行下发《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的通知》,强调了农村信用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
  1962年11月,中央政府批转人总行《关于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和任务,重新明确农村信合作社组织的独立地位,并赋予自主权。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重点是:调整机构设置,其设置是要有利于生产,便于群众,有利于资金的调剂和能自负盈亏。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管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通过贯彻上述文件,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三性”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有所改观。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