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共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70
颗粒名称: 一、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共同管理
分类号: F832;D625;D92
页数: 1
页码: 149-149
摘要: 从1954年开始,巩留县人民政府响应国家关于积极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打击农村流行的高利贷现象的号召,10月21日,在巩留县二区东买里试建成立全县第一个农村金融互助组织——东买里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有入社社员986名,共有资金3211.2元,1277股。其时,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乡政府直接管理,工作人员由区、乡政府选派,每家信用社安排工作人员1人,主要业务是组织群众自愿集资入股,为贫苦农牧民发放生产、生活贷款。
关键词: 巩留县 农牧民 发生额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从1954年开始,巩留县人民政府响应国家关于积极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打击农村流行的高利贷现象的号召,10月21日,在巩留县二区东买里试建成立全县第一个农村金融互助组织——东买里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有入社社员986名,共有资金3211.2元,1277股。其时,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乡政府直接管理,工作人员由区、乡政府选派,每家信用社安排工作人员1人,主要业务是组织群众自愿集资入股,为贫苦农牧民发放生产、生活贷款。在业务上受人民银行巩留县支行指导及管理,并明确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任务是:组织、协调农村资金,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使农牧民免遭高利贷剥削。
  1955年,又相继在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成立了多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到1956年底,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19家(一区五家、二区五家、三区六家、四区三家)。1957年,随着区乡的合并,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随之合并。截至1957年9月,全县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14家(一区3家、二区4家、三区4家、四区3家),入社农牧民4023户,占全县人口数的67%,社员9576人,占全县人口的32%,计收股金35709元。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共发放各种贷款(余额)52238元,占1957年银行放出款(减去1956年底余额)121%,吸收存款(发生额)203328元,占1957年银行吸收储蓄(发生额)的47%。信用社的成立有力地支持了当时互助合作生产的发展,有效打击了农村高利贷行为,受到农牧民欢迎。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