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招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46
颗粒名称: 一、员工招录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4
页码: 119-122
摘要: 巩留县农村信用社从建社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职工大都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会计出纳人员中招聘,其手续是由人民公社推荐,经农村信用合作社试用合格后录用。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合同制职工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巩留县农村信用社从建社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职工大都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会计出纳人员中招聘,其手续是由人民公社推荐,经农村信用合作社试用合格后录用。
  1963年12月3日,人行自治区分行转发人总行《农村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补充意见中“关于信用社的干部问题。信用合作社主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信用社脱产干部由县人民银行负责管理,一般不要轻易调动,如确有需要,需经县人民银行同意,同时有人接替,交清手续”。
  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信用社录用职工依然由人民公社推荐,经试用合格后录用。
  1980年6月,农行巩留县支行收回人民公社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行政人事管理权,改为系统管理,其职工队伍来源大部分为农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子弟,直到1983年,此后,一些年份为解决信用社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在招录员工时,对信用社内部职工子女照顾录用。
  1982年,农行自治区分行就农村信用社招收新员工作出规定:信用社新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员工,其试用期为1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员工,其试用期为2年。
  1983年,信用社系统实行人事制度改革,自1983年起,信用社新招录的员工,无论是何种户口,均实行合同制。
  1984年7月16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信用社招收合同工指标的通知》,这次区分行下发的是1984年招收合同制信用社职工指标,因名额所限,应用于体改试点信用社,年内不用作废;合同工招收,应严格按照区分行规定的招工对象、招收条件办理,录用后执行规定的待遇条件;招收合同制职工,要签订《信用社劳动合同书》,并认真执行合同书各项规定;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招收合同制职工后,仍需补充人员的,应招聘代办员,同时将所需人数书面报农行伊犁州分行。今后再有合同制职工指标,可以从代办员中择优录用。
  1988年,农行伊犁州分行下发《关于1988年农村信用社招收合同制职工指标分配的通知》,经农行自治区分行批准,伊犁地区1988年招收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同制职工35名。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被录用人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招收属于城镇户口的合同制职工,应经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就业手续。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在信用社试用一年,经县农村信用社统一考核合格后才能转为正式合同制职工。农村信用合作社招收录用合同制职工的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备高中文化程度,年龄18~25周岁,身体健康。这次招收人员主要补充基层社缺员和盈利社的人员增补,亏损社不再新增人员。招收合同制职工指标分配巩留县农村信用社2名。8月5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下达招收信用社合同制职工指标的通知》,农行伊犁州分行信用合作科6月20日申请增加信用社合同制职工及招收合同制职工。经研究决定伊犁地区增招合同制职工35名,从上报情况看,伊犁州信用社人均资金信贷业务量较小,个别县公共积累偏少,资金来源成本高,希望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信用社查找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按有关规定条件严格把好考试考核录用关,严格控制亏损社增加人员。8月28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印发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分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对信用社主任、原固定职工的聘用、合同制职工的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制职工在职期间和解除合同后的待遇、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期间的待遇、职工的奖罚、组织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1994年2月3日,农行伊犁州分行下发《关于下达信用社合同制职工指标的通知》,随着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业务人员不足的现象突出,经州分行研究决定,招收信用社合同制职工。从代办员中招收和从社会上招收合同制职工,必须是1993年10月底以前已吸收到信用社工作的代办员。从社会公开招收的合同制职工,按照资源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招收,代办员考试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招收合同制职工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社会招生考试人员按1∶3的比例参加考试,参加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扣减招收指标,连年亏损信用社不准新增人员。今后各县严禁招收代办员和临时工,一旦发现,全辖通报批评,各信用社要积极向支行领导反映汇报招收内容,共同做好干部招收工作。3月24日,农行伊犁州分行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干部招收录用工作的通知》,规定干部招收工作采取统一考试,各项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精神伊农银信发(1994)9号文已作了规定,因此,基层在录取干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干部录用时要重视民族平衡,信用社民族职工多的要考虑录用汉族考生,汉族职工多的要考虑录用民族考生,要以有利于工作为标准。连年亏损的信用社不再增加职工,若录用亏损社推荐的考生,也只能安排在其他需要人的盈余社,否则州农行不办理录用手续。干部招收严禁舞弊行为,要严把人情关,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在全辖通报批评,责令退回录用人员。新招收干部要在各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4月8日,为增加改革力度,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发展壮大农村金融事业,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和农牧业生产发展,农行伊犁州分行下发《关于伊犁农村信用社职工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从1994年4月1日起,实行全员职工聘用制,包括农村信用社正副主任、基层信用社正副主任、信用分社正副主任以及全体职工。县农村信用社主任的聘用,由农村信用社理事会民主评议,提出推荐人选,经州农行考核合格后,由州农行聘任;信用社正副主任的聘用,经县农村信用社考察合格后,由县农村信用社主任聘任;信用社一般职工的聘用,由各信用社主任组织群众评议考核聘用,聘优辞劣。实行全员聘用制工作,牵扯面广,政策性强,各行社要加强领导,主管行长、联社主任要亲自负责,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实施此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于公心,严防打击报复,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20世纪50年代参加信用社工作的老干部,予以适应照顾,凡辞职人员,必须在辞职前对其经手的内外财务账目、资金、贷款进行全面进行查对,确认无误时,再予辞退。
  1995年10月17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下达1995年新疆农村信用社增人指标及信合中专班毕业生分配方案的通知》,根据农总行“从严控制职工总量”的要求,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的人员实行计划管理,必须切实按照新农银(1995)37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次总行批准自治区信用社的增人指标,一部分实行招工改招生的办法,用于分配分行干校信合班毕业生,另一部分主要从分行干校、中专毕业生中录取用于解决计算机、结算、安全保卫人员之急用。农行自治区分行委托新疆农业银行干校定向招收的信用合作社中专班的毕业生,按“定向分配、哪来哪去”的原则分配。除自治区分行统一分配信合班毕业生外,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一部分增人指标,由各中心支行(分行)根据计算机、结算、安全保卫人员不同专业的需要,从分行干校和当地及自治区院校专业对口、自愿到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毕业生以及在各地自行招收的代办员中已自学取得专业对口的中专以上学历、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经考核合格,择优录取。
  1998年4月16日,自治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伊犁分配94级、95级信用合作专业毕业生17名,其中分配给巩留县联合社4名,要求巩留县联合社接到农金科开具的分配通知书后,在期限内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和聘用手续,在办理合同手续时,分配生必须交风险抵押金一万元(联社专户储存),并注明毕业生分配到岗5年中本人不得向组织提出工作调整要求。分配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少数民族为每月工资390元、汉族为387元,一年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享受聘用工资。是年,巩留县联合社决定改变用人体制,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以年轻化、知识化为标准,从社会上广纳人才,增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软实力。推荐人员参加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的统一测试,体检、审定合格后进行统一安排,与所在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一年期满后经农村信用合作社鉴定,县联合社考核,农金科推荐上报区分行,经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1999年6月9日,伊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安置新招聘录用人员上岗实习的通知》,县联合社新招聘录用人员3名。
  2001年10月12日,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申请将4名临时工作人员转入正式在编人员,分别是郑克清、粟一平、王振玲、蒋玉容。
  2005年9月23日,伊犁银监分局组织全辖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考试,经考试,县联合社9名职工达到录用条件,被正式录用,于10月起正式缴纳养老统筹。正式录用的9名职工分别是王兰英、岳红、杜娟、关瑞霞、霍东琴、朱晓涛、邓永刚、杨金风、戚华成。
  2007年2月1日,自治区联社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下发《关于规范县(市)联社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劳动合同书的通知》,对辖内全体正式员工一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2月8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10月16日,经自治区联社研究,报主管领导同意,准予巩留县联社试用7名工作人员,试用人员分别是盛祥栋、种冬莉、粟茜、文茹、钱丽丽、刘连江、蒙坤。
  2008年7月,县联社对5名新招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均为胜任等次,根据考核结果,与侯圣涛、吐尼沙古丽·阿布都克力木、库力百力·阿巴斯、阿力特尼、依孜艾提古丽·布拉力坎5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3年)。
  2009年5月,县联社通过校园招聘人员2人,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均为胜任等次,根据考核结果,与刘央峰、马杰2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3年)。2009年后,执行国家政策,信用社招录员工多来自劳务派遣公司。
  2010年4月,自治区联社面向全疆招聘专职保安人员,县联社招聘名额3人,通过考试、面试等环节,黄克刚、韩振兴、王磊3人聘用为专职警卫。7月,县联社通过校园招聘人员2人,经过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胜任,将周健成、陈萍萍2人招收为正式合同制员工;2名劳动派遣员工通过自治区联社组织的转正考试,结果合格,将朱鹏程、伏君伟2人招收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2011年7月,县联社通过校园招聘人员2人,经过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胜任,将杨晓霞、塔力哈提·马哈巴提2人招收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2012年7月,县联社通过校园招聘人员3人,经过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胜任,将哈迪热亚·伊力亚尔、叶力夏提·阿尼瓦尔、努尔勒古丽·托乎塔尔3人招收为正式合同制员工;8月,4名劳务派遣员工通过自治区联社组织的转正考试,结果合格,将李艳、邵娟、白明、马国良4人招收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纵观巩留县农村信用社58年员工队伍发展历程,职工来源大体可归纳为九个方面:政府选派;面向社会通过考试或考察招收录用;银行或信用社老职工退休后子女顶替接班;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收录用;银行院校分配;从复转军人中招收录用;外单位调入;信用社内部职工子女照顾录用;招录劳务派遣工。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