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塔斯托别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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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39
颗粒名称: 五、塔斯托别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4
页码: 108-111
摘要: 塔斯托别乡位于巩留县西部平原腹部,东连县城、良繁场、东买里乡,南接伊什格力克山同特克斯县接壤,西邻提克阿热克乡,西北接新疆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北滨伊犁河。全乡总面积约413.4平方千米。乡政府驻塔斯托别村,距县城6公里。
关键词: 巩留县 管理委员会 贫下中农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塔斯托别乡位于巩留县西部平原腹部,东连县城、良繁场、东买里乡,南接伊什格力克山同特克斯县接壤,西邻提克阿热克乡,西北接新疆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北滨伊犁河。全乡总面积约413.4平方千米。乡政府驻塔斯托别村,距县城6公里。
  民国十八年(1929年)建县初期,塔斯托别为县政府所在地,一直到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塔斯托别归锡伯族加恩(屯长)管辖。1950年为二区八乡,1958年隶属红旗公社,1962年红十月公社析出西部的先锋、光辉两大队,东光公社析出东部的升长大队设置为红旗公社,塔斯托别村为公社驻地,1963年红旗公社改称为五公社,1964年称塔什吐拜公社,1968年又恢复称红旗公社,辖5个大队和1个社办牧场,1984年析置为乡,称塔斯托别乡,辖6个行政村。
  塔斯托别乡属伊犁河谷气候,但南北差距较大。南部山区偏冷,年平均气温比北部低1℃~2℃。北部年平均气温约7.4℃,最热月(七月)平均21℃,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约为-21℃,中、北部无霜期150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259毫米,南部多于北部,中部较为干旱,宜农宜牧,庭院经济发达。
  1955年,在二区的塔斯托别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上受人行巩留县支行领导,行政和人事上受区公所和乡政府领导。
  1958年,巩留县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9年7月,塔斯托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被划红旗公社管理,组建成信用部,称红旗公社信用部。
  1963年,人行巩留县支行收回对信用部的管理权,将其名称恢复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称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上受人行巩留县支行领导,行政上受红旗公社领导。
  1964年3月3日,人行巩留县支行分设农行巩留县支行,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业务上受农行巩留县支行领导。同年,红旗公社改称塔什吐拜公社,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改称塔什吐拜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1965年10月4日,农行巩留县支行并入人行巩留县支行,塔什吐拜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业务上划归人行巩留县支行领导。
  1968年,塔什吐拜公社又恢复称红旗公社,塔什吐拜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改称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1969年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自主权、经营权划归由当地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1974年,由于受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混乱,亏损严重,人行县支行收回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管理权,恢复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主经营权,行政和人事上受红旗公社的领导。
  1980年6月,巩留县重新建立农行巩留县支行。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和人事管理权,由农行巩留县支行全面管理。同年,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行红旗公社营业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套账目、分别核算、各计盈亏。
  1984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取消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恢复镇、乡、场建制,红旗公社改建为塔斯托别乡,红旗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改称为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独立法人社,由农行巩留县支行监管。
  1998年12月15日,经人行伊犁州分行批准撤销阿克吐别克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该社撤销前的一切资产、债权、债务由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接收,并由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该社撤销前形成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承担责任。
  2001年底,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616万元,贷款余额389万元,资本金48万元,存贷比例63%,资本充足率-23.75%,历年亏损142万元。2001年虽盈利6.4万元,但尚有135万元亏损未化解,属于资不抵债社。2002年1月10日,巩留县联合社根据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确定“一个目标、二个定位、三个重点、四个改变、五个提高”的发展策略,为有效地化解风险,尽早地消化历年亏损和历年不良资产风险,申请将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降格。7月26日,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批准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降格,其降格后名称核定为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塔斯托别乡分社。
  2003年,根据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3月7日,伊犁州直辖区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在伊宁市召开,会议决定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办法,推行县(市)统一法人的管理体制。
  2007年2月26日,经伊犁银监分局批准,塔斯托别乡农村信用合作社更名为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塔斯托别信用社。
  2010年,塔斯托别信用社在巩留县联社综合评比中荣获第一名,获奖金4000元。
  2011年,塔斯托别信用社在巩留县联社综合评比中荣获第二名,获奖金4000元。
  2012年末,塔斯托别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7279万元,比上年增加72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193万元,比上年增加913万元,不良贷款余额22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主要开办的业务有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汇兑业务、代发业务、财政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等;主要为塔斯托别乡阔那塔木村、塔斯托别村、英塔木村、英买里村、巴哈拜村、卡拉巴克村、伊力格代村、库克塔拉村、综合农场第一生产队、综合农场第二生产队、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的广大农牧民、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小微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办理财政、社保、粮食补贴等二十余项代发业务。营业场所有在行式取款机1台,24小时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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