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买里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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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35
颗粒名称: 一、东买里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4
页码: 96-99
摘要: 东买里乡位于巩留县西部平原,县城东南,东连阿尕尔森乡,南部接特克斯县,西邻塔斯托别乡,北靠牛场、羊场、良繁场和县城,总面积47.75万亩(约318.3平方千米)。乡政府驻东买里村,距县城3千米。
关键词: 巩留县 人民公社 联合社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东买里乡位于巩留县西部平原,县城东南,东连阿尕尔森乡,南部接特克斯县,西邻塔斯托别乡,北靠牛场、羊场、良繁场和县城,总面积47.75万亩(约318.3平方千米)。乡政府驻东买里村,距县城3千米。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隶属二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三区革命”后,设莫因古泽尔蒙伯克管辖。1950年同县城设为二区,1958年改置为红十月人民公社,1960年公社机关迁往东买里村,1962年东买里乡析出两个大队,与东光公社析迁的大队组建为红旗公社,1963年改为四公社,1964年称东买里公社,1968年改为东风公社,辖7个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改建为东买里乡,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42个村民小组。
  东买里乡海拔770~2000米,气候温和,南山沟壑间多泉水和阔叶乔灌木林,阳坡多草场。气温北部高于南部,北部年平均气温7.4℃,年平均降雨量259毫米,无霜期150天左右。东买里乡由于土地平坦肥沃,是巩留县主要粮食产地,粮食产量约占全县的三分之一。由于邻近县城,农村庭院经济发达。
  1954年10月21日,巩留县二区(今东买里乡)东买里乡成立了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入社社员986名,共有资金3211.2元,1277股。业务上受人行巩留县支行领导,行政和人事上受区公所和乡政府领导。
  1958年,巩留县实现人民公社化。
  1959年7月,根据文件精神,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被划归红十月人民公社管理,组建成信用部,称红十月人民公社信用部。
  1963年,根据文件精神,人行巩留县支行收回对信用部的管理权,将其名称恢复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称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上受人行巩留县支行领导,行政上受红十月人民公社领导。
  1964年3月3日,人行巩留县支行分设农行巩留县支行,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业务上受农行巩留县支行领导。
  1965年10月4日,农行巩留县支行并入人行巩留县支行,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业务上又划归给人行巩留县支行领导。
  1969年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自主权、经营权划归由当地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
  1974年,由于受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混乱,亏损严重,人行巩留县支行收回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管理权,恢复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主经营权,行政和人事上受红十月人民公社的领导。
  1980年6月,农行巩留县支行恢复成立。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和人事管理权,由农行巩留县支行全面管理。同年,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行红十月人民公社营业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套账目、分别核算、各计盈亏。
  1984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取消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恢复镇、乡、场建制,红十月人民公社改建为东买里乡,红十月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改称为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独立法人社,由农行巩留县支行监管。
  1994年,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红旗村信用分社成立,其前身是红旗村信用站,于1996年报人行伊犁州分行撤销未批准,至1998年6月5日撤销。撤销当日各项存款144314.61元,各项贷款517416.20元,其中逾期贷款313534.58元、呆滞贷款186707.24元、呆账贷款17174.38元,撤销时共计有余额科目15个,除1271(逾期农业贷款)科目明细账比总账少1元外,其他科目均与总分账户相符,1271(逾期农业贷款)科目总、分户账不符的1元转入1391(其他应收款)科目待查。移交时各科目均与其主管社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登记簿进行了核对与销号,对于使用的业务印章由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巩留县联合社共同印模后,由县联合社统一收回统一销毁。
  1995年7月18日,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公尚信用分社成立。1997年3月4日,人行伊犁州分行批准将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工商信用分社搬迁到巩留县静和路段,更名为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静和路分社。1998年6月22日,人行伊犁州分行批准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静和路分社更名为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静和路分社,一切债权由巩留县联合社承担。
  1996年,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118.2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0.05万元、活期储蓄存款余额23.64万元、定期储蓄存款余额68.01万元、保值定期储蓄存款余额26.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09.02万元,正常贷款余额12.72万元,不良贷款余额96.3万元。
  1997年末,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88.23万元,其中活期储蓄存款余额30.53万元、定期储蓄存款余额37.71万元、保值定期储蓄存款余额19.9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6.4万元,正常贷款余额零元,不良贷款余额86.4万元。
  1998年11月末,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94万元,其中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100%。借入资金66万元,调入资金55万元。历年亏损71万元,本期经营亏损11万元,实收资本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万元,属于资不抵债高风险的信用社。巩留县联合社认为再保留此社债务将更大,故于1998年向人行伊犁州分行申请撤销该社,债权债务均挂入巩留县联合社营业部,以后逐年消化。1998年12月15日,经人行伊犁州分行批准撤销东买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该社撤销前的一切资产、债权、债务由巩留县联合社接收,并由县联合社对该社撤销前形成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承担责任。
  2001年10月19日,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批准将阿尕尔森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红光村分社更名为阿尕尔森乡农村信用合作社东买里乡分社。
  2003年,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3月7日,伊犁州直辖区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在伊宁市召开,会议决定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办法,推行县(市)统一法人的管理体制。
  2006年12月26日,新疆银行监管分局批准同意成立巩留县联社,实行了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管理,并统一管理的体制。体制改革完成后,巩留县联社向伊犁银监分局申请将辖内各营业网点进行名称的统一变更。2007年2月26日,伊犁银监分局批准,将阿尕尔森乡农村信用合作社东买里乡分社更名为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买里信用社。
  2008年,东买里信用社受东买里乡政府表彰为优秀站所,给予奖金500元,并在县联社2008年综合评比中获第一名,给予奖金2000元。
  2009年,东买里信用社受东买里乡政府表彰为优秀站所,给予奖金500元,并在县联社2009年综合评比中获第三名,给予奖金2000元。
  2010年,东买里信用社受东买里乡政府表彰为优秀站所,并给予奖金500元。
  2012年,东买里信用社在巩留县联社2012年综合评比中获第一名,给予奖金5000元。
  2012年末,东买里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6340万元,比上年增加159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3566万元;不良贷款余额21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开办的业务有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汇兑业务、代发业务、财政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等;主要为东买里乡广大农牧民、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小微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营业场所有在行式取款机1台,24小时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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