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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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1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事会
页数: 4
页码: 84-87
摘要: 一、乡镇信用社监事会;20世纪50年代后期,信用合作社纷纷成立,在人行县支行的指导和当地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初步建立起监事会为主体,会计、出纳、复核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在外部,由人民银行和区乡政府(信用合作社的人员不能参加)、乡财政所的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机构,称监事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主任(一般由乡党支部书记担任)1人,负责监事会的全盘工作。对各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实施有效监督。;二、县信用联合社监事会;1998年12月25日,巩留县联合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3人,分别为库尔班江·阿吾提、宋传青、斯拉木江·吐尔逊尕孜,库尔班江·阿吾提为监事长。根据《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向联社社员大会报告工作;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监督联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并要求复议;监督联合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联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县信用联社监事会;2006年11月29日,巩留县联社召开改为统一法人社的首届监事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会议事规则》、宋传青为监事长的决议。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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