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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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612
颗粒名称: 一、乡镇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77-78
摘要: 1954年,人行巩留县支行及县二区政府于当年9月组织工作组,筹备二区成立信用合作社。通过各种大小会议,发展组织积极分子,建立筹备委员会,募集股金后,于10月21日,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吸收入社社员986户,共有资金3211.2元,1277股。该社主要解决群众在备耕生产方面面临的资金困难等问题,由各社员小组推选出的22名社员代表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银行、二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会议。
关键词: 巩留县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信用合作社 人民银行

内容

1954年,人行巩留县支行及县二区政府于当年9月组织工作组,筹备二区成立信用合作社。通过各种大小会议,发展组织积极分子,建立筹备委员会,募集股金后,于10月21日,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吸收入社社员986户,共有资金3211.2元,1277股。该社主要解决群众在备耕生产方面面临的资金困难等问题,由各社员小组推选出的22名社员代表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银行、二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民银行领导主持,听取了《关于二区信用合作社筹备建立经过的报告》。报告指出:二区信用合作社筹备建立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分别召开青年、妇女、民族宗教人士、入社积极分子座谈会,广泛发动群众。筹备阶段,从群众中选出9名威望高的入社积极分子组成筹备委员会,将积极入社的社员分编成49个社员小组(每组20人左右),选出社员小组组长、副组长各1人,组织领导建社工作。成立阶段,由各社员小组推选社员代表22人,参加21日召开的二区信用合作社成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二区信用合作社章程》。章程规定:二区信用合作社是劳动人民的资金互助组织,其职能是根据“自愿两利、民主管理”原则,筹集股金,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帮助群众社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在党政和国家银行领导下,促进农牧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配合国家发放贷款,与高利贷者作经济斗争。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为本社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通过和修改社章,批准业务方针、计划预算和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及预算;选举和撤换理事和监事,并审查、通过对理事和监事的处分决定;通过盈余分配弥补亏损的议案,通过对社干部和社员的奖励和处罚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二区信用合作社理事会成员9人,在二区信用合作社一届一次理事会上,选举产生理事会主任2人,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3人、监事会主任1人。根据章程规定:理事会是本社的业务、财务组织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由监事会推选出监事会主任1人。社员代表大会每年或半年召开1次,理事会和监事会每3个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卡那皮牙·克西勒(哈萨克族)出席社员代表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热烈祝贺二区信用合作社成立,希望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努力做好为贫下中农牧民的金融服务工作,为农牧业生产互助合作化增姿添彩。大会决定在1955年内,在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新建5家信用合作社。在成立大会上,信用合作社当场为贫困农牧民发放春季农牧业贷款,现场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农牧民群众看到组织信用合作社的好处。
  1955年1月,巩留县根据实际情况在二区六乡、七乡,三区一乡、三区二乡这四个地方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共有17人参加筹建农村信用合作社。二区六乡、七乡,三区一乡每股股金4元,三区二乡每股股金3.3元,四个地方共有2034人入股,总金额7502.7元,入股社员中的代表22人。在完成资金积累、股金收集、人员调配后,各个信用合作社分别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信用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各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社主任等领导班子,共选举了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9人,监事长及监事会成员7人,按照社章规定,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解决信用合作社在业务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章程规定,社员代表由各社员小组推举,县人民银行确定名额,一般是从群众威望较高,信用较好的社员中选出。其义务是上传下达,真实反映广大社员的意愿,维护信用社和社员的利益,在信用合作社和社员之间发挥纽带作用,与信用合作社同呼吸,共命运。其职权是选举产生社员理想的信用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主任,讨论通过《信用合作社章程》和业务经营计划,参与信用合作社的重大决策。信用合作社主任由理事会推举产生,对信用合作社业务经营负总责,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合理调配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负责编制业务开展计划,制定信用合作社的宏观发展目标。信用社的会计、出纳由主任推举聘用,全面负责财务、会计和业务经营的账户处理。
  1956年底,巩留县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19家(一区5家、二区5家、三区6家、四区3家)。从1954年10月至1958年6月,各信用合作社业务上由人民银行监管,人事、行政受地区乡政府领导。
  1957年,由于地方区乡合并,信用合作社达到14家(一区3家、二区4家、三区4家、四区3家),入社农牧民4023户,社员9576人。在人行巩留县支行、各级区乡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各社章程规定:各信用合作社每年或半年召开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并形成制度。初步建立起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体制,以人民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为蓝本建立健全信用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县各信用合作社得到健康发展,且有效扶持了农牧业生产发展。
  从巩留县二区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后,一直到1979年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少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980年6月恢复农行巩留县支行,信用合作社归属农行巩留县支行领导和管理,直至1997年和农行完成脱离行政隶属关系。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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