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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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557
颗粒名称: 1975年
分类号: F426;F832;F127
页数: 2
页码: 16-17
摘要: 5月21日,人总行规定,凡社、队办的农业性质的企业,直接为农业服务的企业以及粮、棉、油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可以按照农业贷款利率执行。
关键词: 进一步 农副产品加工 农村信用合作 革命委员会 自治区

内容

5月21日,人总行规定,凡社、队办的农业性质的企业,直接为农业服务的企业以及粮、棉、油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可以按照农业贷款利率执行。
  5月26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转人行自治区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合作工作领导的意见》。
  9月13日,人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在北疆地区信用合作工作座谈会议上的总结》,提出贫下中农管理组织的主要任务。根据座谈会议精神,巩留县各公社、大队进一步明确了信用社管理委员会、信用站管理小组的任务。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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