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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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539
颗粒名称: 1957年
分类号: F832;F812;F8
页数: 1
页码: 11-11
摘要: 1月22日,农总行转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1957年继续免征农村信用合作社工商业税。
关键词: 人口数 转存款 不超过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1月22日,农总行转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1957年继续免征农村信用合作社工商业税。
  5月,中国人民银行巩留县支行增设农金股,承办农贷业务,辅导农、牧业财务工作。
  6月5日,农总行《关于信用社转存款调剂额度等问题的批复》指出:信用社转存款调剂使用以县为范围办理;调剂的资金以用于支持一部分资金不够的信用社,不得移作农贷指标或其他用途;调剂款用于短期周转贷款,不用作一年以上的贷款;调剂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季末余额的30%,在此幅度内自行掌握。
  7月13日,根据人总行规定,实行统一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8月,开办定额储蓄。
  9月末,全县信用社发放各种贷款52238元,吸收存款203328元。共有信用社14家,入社的农牧民4023户,占全县人口数的67%,社员9576人,占全县人口数的32%,计收股金35709元。
  是年,信用社根据民主办社方针,大力进行整顿、巩固和提高工作,初步扭转官办倾向。
  是年,按照农总行〔1957〕31号文件精神,信用社年终决算后,有盈利的股金分红不超过40%,作为对社员入股的报酬。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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