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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531
颗粒名称: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3
页码: 4-6
摘要: “三农”贷款是信用社主营业务。信用社成立初期,农业贷款主要是民生贷款,用于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人民公社化后,贷款投向转向社队集体生产费用。其间,由于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多数贷款无力归还,终成呆账,最后由国家埋单。1980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力空前解放,经济开始活跃,贷款业务量增加。随着民营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三农”贷款倾向于支持承包户、工商户的发展经营。
关键词: 巩留县 农村信用社 农业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 信用社

内容

“三农”贷款是信用社主营业务。信用社成立初期,农业贷款主要是民生贷款,用于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人民公社化后,贷款投向转向社队集体生产费用。其间,由于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多数贷款无力归还,终成呆账,最后由国家埋单。1980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力空前解放,经济开始活跃,贷款业务量增加。随着民营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三农”贷款倾向于支持承包户、工商户的发展经营。1996年,农行县支行和信用社就农业贷款业务作出范围划分,信用社信贷资金主要投向农村“三户”(重点户、专业户、承包户),当年全辖农业贷款余额253.33万元,其中农户贷款248.61万元,占贷款余额的35.63%。同时,农村贷款实行“统贷统收”(农户贷款向乡政府申请,乡政府经管会与信用社统一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到期,由乡政府统一偿还)。这种方式为农牧民贷款提供了方便,但客观上增加了贷款回收的难度,实践证明弊多利少。至1996年,由“双统”方式形成不良贷款290万元,“统贷统还”不再推行。1997年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信贷资金缺少了农行的支持,由人行支持满足信用社农贷资金需求。1999年,县各乡农行营业所撤出,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天地更为广阔,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1999年,县联合社发放农业贷款854.73万元。进入21世纪以后,市场经济活跃,县境农村各种专业户如雨后春笋,信用社尽力支持其发展。2003年,县联社各项贷款余额5600.11万元,全辖农业贷款4155.61万元,其中农户贷款3820.2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68.22%。2008年,信用社农业贷款突破亿元,其中农户贷款达10018.58万元,占68.34%。2012年,县联社各项贷款余额60959.57万元,农业贷款余额为55622.11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51411.7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84.34%。这些具体数字生动地展示了巩留县农村信用社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极大热诚。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巩留县农村信用社近年推出的信贷支农新产品,此业务2001年试办,当年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41万元,年末余额1.95万元,全部如期清偿,此后大力推广。至2012年,县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2368.92万元,此项业务在12年的推行中,累计形成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占比很小,有效降低了信贷风险。实践证明,这种贷款方式方便了农户用钱,优化了信用环境,促进了农村发展,实现了信用社与农户双赢的目标。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农户联保贷款,同年12月,县联合社制定《巩留县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实施办法》,进行业务试点,组成联保小组25个,发放联保贷款740.32万元,年末余额181.83万元,2002年在全辖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推行后,所有“三农”贷款基本以此办理。实施过程中,县联合社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对策,强化管理,至2012年,农户联保贷款余额24743.3万元。农户联保贷款推行12年来,有效防范和降低了信贷风险,但也难以避免地形成了一定数量的逾期贷款和呆滞贷款。
  贷款管理一直是巩留县农村信用社业务的重中之重,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20世纪80年代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贷款发放强调计划性,管理侧重社会效益,虽然也一度提出贷款“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但受诸多因素影响,执行不力。1980年信用社归农行管理后,贷款恢复“三查”制度。1985年,信贷业务在强调健全“三查”制度的同时,实行贷款审批分级把关和信贷岗位责任制。1988年,县信用社贯彻执行“以存定贷、多存多贷、自求平衡、比例管理”的原则,1990年,初步建立信贷资产检测考核制度。1992年,落实信贷责任制,规定:违反贷款制度造成资金损失者,审批人、经办人均承担经济责任。1993年,实行农村“三户”贷款“一口出”办法,避免多头交叉贷款发生。1995年,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谁放款,谁负责收回。至2000年,巩留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但不良贷款余额却有增无减,不良贷款占比在逐年攀升。1995年不良贷款占比53.52%,1998年升至61.28%。针对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客观现实,进入21世纪后,巩留县农村信用社在业务运营中将不良贷款的清收摆在了头等重要的位置。2001年后,首先从强化制度执行力入手,实行效益工资制,特别是在贷款运营中,强调“三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对收贷不力者实行停职收贷。此后,不良贷款逐年下降,2005年降至7.73%,至2012年,县联社不良贷款占比均控制在自治区联社规定的2.5%之内。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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