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文件关于塔城市恰夏信用分社等11个分支机构更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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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495
颗粒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文件关于塔城市恰夏信用分社等11个分支机构更名的批复
页数: 1
页码: 484-484

内容

塔银监复〔2009〕44号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塔城市恰夏信用分社等11个分支机构更名的请示》(塔农信〔2009〕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恰夏信用分社等11个分支机构更名。具体更名情况如下:
  1.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恰夏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恰夏信用社;
  2.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阿西尔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阿西尔信用社;
  3.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阿不都拉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不都拉信用社;
  4.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喀拉哈巴克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
  5.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也门勒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门勒信用社;
  6.塔城市诚信农村信用合作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诚信信用社;
  7.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新华街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华街信用社;
  8.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贸市场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贸市场信用社;
  9.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卡浪古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浪古信用社;
  10.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博孜达克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博孜达克信用社;
  11.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红桥分社,更名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桥信用社。
  二、在文件下发后10日内,请你社持批准文件、介绍信、有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到我局办理并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新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我分局将依法对更名事项进行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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