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县试建信用合作社工作总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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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487
颗粒名称: 塔城县试建信用合作社工作总结
页数: 4
页码: 467-470

内容

过渡时期党在农村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是经过合作化逐步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合作化的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通过这三个方面就可以逐步把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改变为劳动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把落后的小农生产改变为先进的以机器为基础的集体农业生产,使广大劳动农民摆脱奸商投机和高利贷的奴役剥削,使分散的个体农业和社会主义工业联系起来,这样就加强了工农业联盟的巩固,促进了农业生产合作的发展。
  将高利贷者逐出农村是国家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方面国家经常以巨额贷款贷给农民,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不断地对高利贷者排挤和限制。但这些贷款是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的。因此高利贷者在农村就可以继续活动,甚至还想猖獗地发展。拿我们塔城县来看,据调查,在哈尔哈巴克乡三村可克巴依于1953年冬向同村铁流瓦尔来借了160万元(注:1955年前旧币)两个月后还了180万元,折月息62.5‰。另如阿西尔乡八村商民任宝金在今年春夏放出苜蓿700把,到收割新苜蓿时便收回了1400把,除此之外,像出租农具、耕畜的情况也相当普遍,租费很高,剥削很厉害,洋犁出租1个月,租费一般是30普特小麦,经计算折月息为344‰,耕马耕牛一般是30普特小麦,较高的另加杂粮10普特,折月息为300‰~400‰。这样就有部分农民在秋收缴过租费后所剩不足维持生活。如哈尔哈巴克乡副村长巴特,其1953年农业收入100多普特小麦,出牛租费2个月即75普特小麦,自己所得只有30余普特。由上述一些事实来看,如任其自由发展的话,就会使农民重新向两极分化,就会加强资本主义在农村的阵地,使大多数农民贫困破产。
  根据以上情况,我行在党政统一领导下,于4月和8月分别在哈尔哈巴克乡和阿西尔乡建立了信用合作社,这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社工作简况
  1.建社时由地委、县委中心支行、我行派出干部组成工作组,学习好文件,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于4月4日、8月22日先后在哈尔哈巴克乡及阿西尔乡胜利结束。
  建社工作约分为三个阶段,时间30~40天。阿西尔乡试建工作只分了两个阶段,但比起来分为三个阶段还较合适。第一阶段约17天,主要是宣传动员,了解情况,组织筹委会,初步讨论社要点及股金、入社费、利率等。第二阶段约11天,报名入社,选举社员代表,审查社员资格,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正式通过社章及业务规划,选举理事会、监事会,选择与决定社干(会计等),宣布社正式成立,编划社员小组,认纳股金与了解社员困难。第三阶段,召开理事、监事联席会议、决定利率、社址、制订计划、收缴股金、开展业务。
  2.以上两社都是试建性的,但建社工作基本上是顺利的。哈尔哈巴克乡信用社刚成立就有288户参加,吸收股金448股(每股3万元),计1344万元,其中最多有一人六股者,入社费576000元(每人2000元)。阿西尔乡成立时,就有181户参加,入股者有286人,共315股(每股45000元),计14175000元,其中最多一人三四股者,入社费共572000元(每人2000元)。两社成立后还陆续揽储少许存款,这些社内拥有的资金,再加上银行贷款支持信用社的资金,很快地就投入了生产,贷给了农民,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不足的困难。
  两家社共向26个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上共126户)和85个社员户贷放了4576万元,其中包括添置及修理农具,添购耕马、籽种、生活等方面,基本上或部分地解决了社员群众在春耕生产及秋收中资金不足的困难。由于社员们及时地得到了贷款帮助,感受到信用社的好处,体会到信用社的巨大作用,因此,信用社就在群众中建立起威信,有的群众反映说:“信用社昨日成立,今天就贷款给我们,真是我们自己的小银行”。没有入社的农民,也纷纷提出要求迅速入社,或说:“信用社是全乡的,为什么不要我们?”等等。所以说,信用社的建立,使得广大农民群众又接受一次现实的教育,推动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
  二、建社工作的体会
  群众对信用社尚不完全了解时,思想上存在许多顾虑。一般农民怕股金高,交不起。有的反映“供销社7万元一股,我们入不起,信用社恐怕还要高。”少部分人怕入社后不自由,抱观望态度。少数富裕农民认为建立信用社对自己好处不多。如哈尔哈巴克乡有一中农尼别汗说:“参加社不参加社都一样,反正不给我贷款。”还有个别人企图排斥贫困农民入社,提出“股金30万元才行”。也有其他怕“向信用社存款用时不方便”及贷款中的平均主义思想等。后由于做了一系列的细致工作,才把群众一步一步地发动了起来。
  一是以群众会、座谈会、个别访问、组织互助组长学习及召开社员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其中以发动群众用回忆对比的方式,控诉高利贷剥削,对提高群众觉悟的效果最明显。二是召开社员代表、互助组长、积极分子会议等进行知识教育,通过他们分头进行宣传和工作,收效很大,既不因开会而影响生产,又能做好建社工作。三是在自愿、互利、民主的原则下,由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来确定通过社章、股金、贷款、吸收社员、选举组织等重大问题,这样才真正合乎社员的要求。四是建社工作由于和生产工作的结合,相互发展,统一进行,所以解决了干部力量不足的困难,使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因此必须克服一切困难,争取建社工作在春耕生产或秋收前完成,否则就会耽搁生产或建社工作。如阿西尔乡在建社期群众正忙于收割,所以就给建社工作带来了困难,结果在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上就做得不够深入,同时也推延了建社时间,使计划没有按期实现(原计划为30天,结果花费了将近50天时间)。
  三、慎重处理社员入社问题
  社员入社是在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经自愿报名、筹委会初步审查明确、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和批准、缴纳股金、办理入社手续后即为正式社员。确定吸收社员条件是:凡直接参加劳动生产不以剥削为生的农民及其他劳动农民,经过办理入社手续均可入社。因为信用社是劳动人民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所以不允许剥削者参加,像地主、富农、高利贷者、商人均一律不得参加。信用社是以贫雇中农为主,吸收手工业劳动者及家庭为贫雇中农成分的乡村干部和直接参加劳动生产的小土地出租者等参加。所以说,此项工作是一种非常细致的工作,必须深入交代政策,详细审查,慎重处理,才能阻止地主、富农等反动分子钻空子(但对已参加互助组织在一两年以上的富农,只要奉公守法,为全体社员通过,党政核准者可允许其参加,如阿西尔乡就有一富农经过了上述手续参加入社)。如哈尔哈巴克乡信用社由于审查不严,即将一个地主的弟弟按复员军人成分吸收入社。入社后,在地主的指使下,其在社内争贷款,闹不团结,引起大多数社员的不满。
  四、适当确定股金
  信用社的股金是巩固信用组织的保证,是开展业务的基础,所以要按当地群众的负担能力,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一般的社每股股金以3万~5万元为宜)。这样不至于因股金过高而把困难农民排斥到社外,同时也要教育社员让股金不要过低。股金太低,社的基本力量薄弱,不能解决社员生产困难,对社的发展不利。收缴股金时,对少数经济一时不便的社员,要照顾其缓期缴纳,但为了防止少数人投机,以经过社员小组会及理事会讨论通过为宜。
  入社时,要以户为单位,贷款时也要以户为单位,但认纳股金时以人为单位,都比较合适。这样便可以扩大股数,壮大社的基本力量。如阿西尔乡入股是以人为单位的,结果现年满十六岁以上的劳动者(合乎入社条件的)不分男女纷纷入了股。
  五、要正确、及时地发放贷款与大力开展储蓄工作
  由于气候限制,我县一年只有一个农业收获季节(四月下种,八九月收割,约经过6个多月)。因而信用社的贷款就必须适应季节性,在贷款中,必须充分地对社员进行教育,彻底克服平均主义思想,若此工作做得不深入,则有可能发生一些争贷款、闹纠纷、闹不团结的问题,同时还必须适当地照顾到组织起来的农民。这样可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互助合作运动的进展。发动群众储蓄是信用社资金的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巩固信用社的关键之一,根据农民农副业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展储蓄工作是相当有基础的,所以必须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培养群众的储蓄习惯,大力开展储蓄,以扩大社的力量,更好地发挥信用合作社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县支行
  一九五四年十月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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