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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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474
颗粒名称: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分类号: D92;F832;I267
页数: 1
页码: 446-446
摘要: 按照要求穿着工装,做到干净整洁、美观庄重,统一规范,精神饱满。男士严禁留胡须、蓄长发(男士发型要求:前不遮眼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女士不化浓妆、喷浓烈香水、蓄染指甲、做怪异发型、染怪异发色,佩戴夸张佩饰。
关键词: 工作时间 统一规范 使用规范 工作区 桌面上

内容

(一)仪容仪表
  按照要求穿着工装,做到干净整洁、美观庄重,统一规范,精神饱满。男士严禁留胡须、蓄长发(男士发型要求:前不遮眼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女士不化浓妆、喷浓烈香水、蓄染指甲、做怪异发型、染怪异发色,佩戴夸张佩饰。
  (二)办公环境
  保持工作区整洁有序,班前班后及时整理,做到地面干净、桌面整齐无尘;上班时严禁在工作区、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桌面上除电脑以外的其他工作用品也一律不得留置摆放。
  (三)接打电话
  工作时间接打外部、内部电话,须先表明自己身份,讲清部门和姓名,使用规范用语“您好(我是)塔城市联社×××部门/信用社,×××(姓名)”,通话中用语须文明,语气须亲切,语音须清晰,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其工位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应做好接听记录。
  (四)工作称谓
  工作时间员工之间使用直接称呼姓名的方式,员工对上级应使用姓或姓名+职位的称呼方式,员工对外应使用适当尊称;遇到他人时应主动打招呼,做到热情有礼、得体大方。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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