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472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员工行为规范 |
页数: | 4 |
页码: | 444-447 |
摘要: | 一、员工行为准则;市联社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务行为指引》、《信用社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联社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社员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按照要求穿着工装,做到干净整洁、美观庄重,统一规范,精神饱满。男士严禁留胡须、蓄长发(男士发型要求:前不遮眼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女士不化浓妆、喷浓烈香水、蓄染指甲、做怪异发型、染怪异发色,佩戴夸张佩饰。;三、文明礼仪;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基础的道德规范。它是人们在长期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方式传承下来的行为。农村信用社的文明礼仪展示着信用社整体社会形象和文明程度,以及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