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风廉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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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446
颗粒名称: 三、党风廉政建设
分类号: D262;F832;D630
页数: 3
页码: 420-422
摘要: 1979年3月,中共塔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恢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79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恢复成立,设信用合作股,代管农村信用社6家。农业银行设党支部。各乡信用社的党务工作由各乡党委管理,多与当地农业银行营业所为一个支部,没有营业所的与乡直机关一个支部。
关键词: 纪检工作 联合社 党风廉政建设 案件专项治理 塔城市

内容

1979年3月,中共塔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恢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79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恢复成立,设信用合作股,代管农村信用社6家。农业银行设党支部。各乡信用社的党务工作由各乡党委管理,多与当地农业银行营业所为一个支部,没有营业所的与乡直机关一个支部。
  1988年5月,成立市联合社,同时设立联社营业部。市联合社仍属农业银行领导,联合社机关党员由农业银行机关党支部领导,纪检工作由支部委员分工负责。
  1996年6月,市联合社党支部成立,纪检工作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配合联合社领导,抓好党风党纪教育、违纪案件预防、违纪党员处理等具体工作。
  随着信用社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党的纪检工作也不断深入展开。多年来,市联合社紧紧结合信用社金融业务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00年4月,按照人民银行塔城地区金融系统监察室《关于做好执法检查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塔城农村信用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程文玉,在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形成由联合社信贷、会计稽核股和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由1名副主任带队,对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半个月的检查,发现了10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限期整改。
  2000年8月9日至8月14日,塔城地区金融系统执法检查组对塔城市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信贷管理情况,防范案件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对发现的22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执法监察建议书”,提出8条整改建议,责令限期整改。
  2002年,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制定落实措施,年初市联合社与各基层社签订“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内容列入考核目标。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抓好党员及员工的学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2005年12月,市联合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程文玉。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2006年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各信用社针对授权授信管理、贷款发放管理、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票据承兑贴现、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商业贿赂案件等。联合社与各基层单位签订“案件专项治理责任书”,按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加大排查力度和总结分析,并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对检查处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当年,按照年初联合社下发的《塔城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员工轮岗的有关规定》要求,对7家分社主任,城区与农区进行轮岗,在轮岗中坚持亲属回避制度,同时对这7位主任进行离任稽核。在稽核中发现2位主任工作中有违纪行为,联合社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2007年2月,市联合社抽调稽核,由信贷、财务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案件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包括案件检查、处理、举报机制、业务中制度执行情况、贷款“三查”制度,以及一线业务卡、证、章管理情况等。通过检查认为:市联合社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将防范和查处案件工作与经营管理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积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其意义和目的,自觉树立起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和按章办事,防止案件的发生。通过检查发现案件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方面和一些违章违纪现象。针对这些不足,市联合社于当年5月进一步完善制订《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即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季度案件警示分析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季度案件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制度;三是建立案件专项治理季度通报批评制度。进一步推进内部轮岗和亲属回避制度。加强内部稽核力量,增强自我纠错能力。根据本社实际,采取离任稽核,5~6项风险点专项稽核、全面稽核等方式,加大稽核检查的力度、深度、频度。对会计、出纳、储蓄、信贷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情况做到“六必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提高员工业务、理论和政治思想水平,树立依法经营,按规章办理业务的思想,杜绝案件发生。要加强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分析排查,建立报告制度。各单位按季向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小组上报案件专题报告(季后3日内)。案发单位在发现案情后24小时内向联合社案件专项治理小组报送案情快报。对各单位的上报和联合社检查情况,联合社将每半年通报一次。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保证本社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008年3月,自治区联社党委决定,任命宋秀梅为联社纪委书记。
  联合社纪委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联合社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联合社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联社颁发决议、决定的情况;负责检查处理联社党组织和联合社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根据党委的部署负责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联合社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遵守联合社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等。
  市联合社纪委成立后,按照自治区联社的要求和本社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本身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市联合社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结合本社实际,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对党风、党员教育、廉政建设、党内监督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联合社纪委把党风建设与先后开展的“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党委班子、经营班子一起抓,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案件排查;党员领导干部是排查重点。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党内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要针对“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中与己相关的内容开展自我检查。
  2009年,市联社纪委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纪委2009年工作要点》《从政提醒》《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文件、书籍,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新疆联社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六个不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发扬党内民主,遵守“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秩序。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认真做好“五关”(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享乐关、亲朋关)。严格按照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办事,保证不发生违规违纪、不廉洁的问题;不发生职务侵占、挪用信用社资金行为;不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行为。
  从2010年起,市联社每年都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试行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和业务经营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为便于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和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量化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量化考核评分表”,表分为四部分内容,共有16条,以100分进行考核;《塔城市农村信用联社案件防控工作考评计分标准》有计分内容34条,以100分进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控工作不断量化、细化、常态化,贯穿联社决策和管理全过程,保证联社各项业务顺利发展。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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