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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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409
颗粒名称: 五、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5
页码: 384-388
摘要: 1996年,在年初下达各项指标计划时,就把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市联合社制定奖罚措施,与各信用社主任签订合同,预交押金2000元。对完不成不良贷款清收计划的社主任,不但扣发押金,还将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由于措施得力,清收不良贷款收到良好效果,至年末,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70万元。
关键词: 不良贷款占比 联合社 不良贷款清收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1996年,在年初下达各项指标计划时,就把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市联合社制定奖罚措施,与各信用社主任签订合同,预交押金2000元。对完不成不良贷款清收计划的社主任,不但扣发押金,还将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由于措施得力,清收不良贷款收到良好效果,至年末,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70万元。
  1998年,按照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的统一部署,对非正常贷款进行清理整顿,认真分析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及投向。市联合社成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组,联合社主任任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任小组组长,联合社各股室派人配合各乡清收小组到基层走家串户进行清收落实,统计清理贷款户4000多户,6000多万元,占不良贷款的95%。
  下半年,结合旺季工作安排,重点放在贷款回收上,针对不同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部分信用社从土地租赁和承包上下工夫,对无力偿还的集体贷款和部分个人贷款重新签订还款计划,收回和盘活了部分呆账贷款,挽回了损失。11月,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成立工作组进驻塔城市联合社,分成4个小组,对联合社下辖信用社贷款进行落实清理。工作组人员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仅一个多月,基本按计划完成了落实清理工作,将全辖贷款登记造册、输入电脑,为今后指定贷款责任人、落实清收计划及信贷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工作组由分行总稽核达目任组长,协助各信用社逐笔上门清收。工作组分别在各乡、村召开动员大会,之后分组行动,各组在交通困难、天气寒冷、贷款户居住分散、覆盖面大等不利条件下,努力工作,认真清收,仅一个月共收回贷款393万元,利息49万元。
  2000年末,市联合社全辖不良贷款5013万元。2001年9月末,全辖各项贷款余额9087万元,不良贷款5164万元,比年初增加151万元,增长3%,其中逾期贷款1391万元,比上季度增加215万元,呆滞贷款减少212万元,下降6%,呆账贷款收回700万元。
  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主要以农区的农民和城镇的个体商贩为主;不良贷款中逾期贷款主要在农区社,原因是广大农户在短期内农作物无法出售变现,但不会对贷款产生大的风险。“两呆”贷款大部分在城区的二工信用社,其“两呆”贷款额为2285万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44%,原因是1997年行社脱钩以前,农业银行对信用社在经营上疏于管理,任意放贷,不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对贷款在投放上不予严格要求,没有做到服务“三农”,而是将大量的贷款投放到企业、公司及个体商贩手中。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大批的国营和集体企业、公司及个体商贩纷纷倒闭、破产,造成信用社的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呆滞、呆账,严重影响信用社资金的运转。
  市联合社对不良贷款的清收采取“谁收回、谁受益”的原则,对收回的不良贷款按比例进行奖励,激励职工积极收贷;市联合社还通过与各乡党委、政府联系,以联合社领导、各乡乡长、书记及基层信用社人员组成落实、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小组,对各社以前年度各村(集体)贷款及职能部门人员的贷款进行清收。
  也门勒乡以该乡乡长艾明、副书记王侠军、联合社领导及该乡信用社主任组成清收小组,在农民收获季节,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对农户进行上门清收、落实,每天工作到晚上一两点钟。9月29日,在齐巴尔吉迭的贷款清收工作中,由于该地是牧场,居民多是少数民族,居住分散,语言交流不便,信用社在艾明乡长的配合下,以民族语言向当地牧民做工作,宣传信用社的政策与规定,让他们了解信用社是为他们服务的,是农牧民自己的银行,贷款是国家的资金,今年要按期还完,明年需要信用社还会将贷款再发放给他们。由于方法得当,牧民当场就纷纷回家将钱拿出偿还贷款,当天信用社就收回贷款1.7万多元,等贷款收完,已是深夜12点。
  2001年末,全辖各项贷款余额9172万元,其中不良贷款5154万元。
  2002年3月末,市联合社贷款余额11548万元,不良贷款余额5630万元,比年初增加478万元。
  4月29日,市联合社下发《关于对塔城市全辖信用社和不良贷款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落实各信用社贷款台账、经济档案是否建立健全,贷款投向是否合理,清收不良贷款措施是否制定,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落实信用社职工内部贷款、职工亲属贷款,1998年度以前不良贷款责任认定,5万元以上大额不良贷款情况,以前年度起诉不良贷款的执行情况。
  2002年9月末,市联合社各项贷款余额13382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551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1%。不良贷款中逾期贷款148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1%,比年初增加16万元;呆滞贷款345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6%,增加106万元;呆账贷款57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比上年增加236万元。与上年相比,不良贷款上升358万元,上升幅度7%。其中:联社营业部减少19万元、二工信用社增加153万元、诚信信用社增加261万元、喀拉哈巴克信用社增加98万元、恰夏信用社减少62万元、阿不都拉信用社增加41万元、也门勒信用社减少77万元、阿西尔信用社减少37万元。
  市联合社加大清收力度,利用当年农业收获较好的实际,抓住有利时机,督促各基层社加紧清收不良贷款,取得一定效果,阿不都拉信用社第三季度收回不良贷款46万元、喀拉哈巴克信用社收回30万元、恰夏信用社收回35万元、联合社营业部收回23万元。经法院调解,对不良贷款采取限期和强制等手段,执结了一批常年沉积的案件。建立奖励激制,调动职工积极性,从职工内部清起,对职工本人及亲属贷款责成期限收回和制定一些相关处置办法,并与贷款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12月末,市联合社贷款余额13493万元;不良贷款余额4779万元,比年初下降了375万元;逾期贷款余额805万元,下降662万元;呆滞贷款余额3452万元,上升99万元;呆账贷款余额522万元,上升188万元。
  2003年3月末,市联合社各项贷款16774万元,不良贷款4700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8%,其中:逾期贷款742万元,占比为4%,比年初下降63万元;呆滞贷款3436万元,占20%,下降13万元;呆账贷款522万元,占3%。与上年相比,各项贷款增加2760万元,累计发放各项贷款3504万元,累计收回各项贷款746万元,不良贷款下降76万元,其中:营业部下降12万元、二工信用社下降24万元、阿西尔信用社下降17万元、也门勒信用社下降5万元、喀拉哈巴克信用社下降3万元、阿不都拉信用社下降2万元、恰夏信用社下降7万元、诚信信用社下降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最高的是诚信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82%,其次是二工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44%。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有3603万元是1998年以前形成的,占不良贷款的77%。由于时间长、手续不全等诸多因素,清收非常困难,联合社针对现状,采取了1元工程,将贷款落实到个人,本着先内后外,并制定奖罚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2003年末,市联合社不良贷款余额4350万元,较年初减少429万元。年初,针对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实际,联合社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成立联合社不良贷款资产管理部,管理辖内不良贷款清收,并制定农村信用社起诉案件管理办法,防止以前“起诉不执行,执行无结果”的状态。将不良贷款逐一按第一责任人落实。区别情况签订第一责任人“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书”,打破以前年度“人走贷沉”的现象,解决责任贷款落实不到位、多头责任人的情况,将2002年年底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落实。联合社采取清收任务区别对待的新举措,并规定:对清收责任贷款、违规贷款、亲属贷款未完成任务的,在年终考核时,对未完成责任贷款及违规贷款责任人,分别从年终兑现工资中扣除2000~3000元,用于归还其责任贷款和违规贷款;对未完成清收亲属贷款的责任人,年终兑现工资中(含专项奖)只留2000元作生活保障,其余归还亲属贷款。通过以上措施,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全年执行案件中共收回贷款81笔,本金36.5万元,利息21.5万元,其中,收回历年起诉案件38笔,本金23.2万元,利息13.9万元;2003年起诉并收回贷款16笔,本金6.2万元,利息3.5万元;申请支付令收回27笔,金额7.1万元,利息4.1万元。全年全辖共收回不良贷款801万元,共收回不良贷款利息365万元,本息合计1166万元,其中,收回1998年以前不良贷款414万元、收回1999年不良贷款35万元、收回2000年不良贷款107万元、收回2001年不良贷款116万元、收回2002年不良贷款129万元。全年累计收回责任人贷款653万元。发放不良贷款催收通知单2359笔,金额2501万元。
  2005年,市联合社共收回不良贷款1720万元,其中,收回1998年以前不良贷款266万元、收回1999年不良贷款6万元、收回2000年不良贷款19万元、收回2001年不良贷款21万元、收回2002年不良贷款290万元、收回2003年不良贷款287万元、收回2004年不良贷款831万元。
  2005年,市联合社落实不良贷款清收办法和制度,努力盘活不良贷款。首先是加强对信贷员的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岗位赋予的职责,明确相互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避免风险集中。对岗位清收不良贷款的管理,督促社主任亲自抓,落实催收不良贷款责任人,并实行严格考核。其次是对信用社内部员工贷款、亲属担保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以及违规违约贷款,采取了强制措施限期收回,共收回本息496296.44元。采取积极的清收政策,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制,发动和鼓励全员收贷,对收回的贷款,可按文件规定比例给予奖励,调动员工清收的积极性。市联合社积极协调与司法部门的关系,利用法律的震慑力,打击逃债户,教育部分还款意识淡薄的借款户。2005年市联合社通过司法程序共收回诉讼贷款本息241万元,比上年多收贷款本息92万元;申请诉前保全14笔,金额13万元,已全部收回。
  2006年,市联合社根据地区行业办制定的2006年度辖区农村信用社各项经营工作目标,制定本社不良贷款“双降”目标。一是结合实际出台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发挥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对不良压降工作完成情况按月考核、按季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推动“双降”工作取得成效。二是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请求政府部门协助清收。2006年年初,政府开展“诚信”竞赛活动,由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竞赛内容包括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2006年政府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本息20万元。三是联合社领导班子成员对辖内信用社不良贷款通过“逐社分析、一笔一策、一笔多策、明确责任、领导蹲点、督促落实”,对数额大、清收难度大的信用社的“双降”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措施不力、方法手段不多、“双降”成绩不明显的信用社主任及岗位人员进行工作谈话,责成找差距、拿措施,促进“双降”目标实现。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对“钉子户、赖账户”采取依法强制执行,达到起诉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2006年共收回诉讼执行案件款327万元,其中本金244万元、利息83万元,严格责任约束,把不良贷款压降任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社主任、副主任、信贷人员签订当年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书,制订清收计划,与考核工资挂钩,年终兑现(考核工资主任5000元、副主任4500元、信贷员3000元)2006年清收职工责任贷款、违规贷款、亲属贷款本息89万元。
  2007年,市联合社做好“双降”工作,主要措施:一是从本社工作人员入手,凡本人有责任贷款、违规贷款,其亲属有不良贷款的限期清收,到年末还未收回的,兑现考核工资时只发2000元生活费,其余所剩工资全部扣收贷款,直到还清为止。二是向市政府汇报,在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市监察局督办,对政府部门干部、职工拖欠的贷款限期归还,已收回本金20.8万元。三是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全年新立案99件,清收265笔,结案80件,收回本金134万元,利息53万元。年末存案381件,诉讼本金814万元,利息168万元。
  2008年,市联合社研究制定化解不良贷款新措施,成效显著,全年累计清收不良贷款2196万元,比年初下降1499万元。一是对全社不良贷款重新梳理。新老划段,对行社脱钩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行分账管理,由资产风险管理部负责清收,资产风险部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专职从事不良贷款诉讼、执行工作;行社脱钩后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基层社、负责人共同清收。二是实施“3+1”工程,即确立一个项目、落实一位清收负责人,制订一套清收方案,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多方协调,借力清收。塔城银监分局及市联合社高管人员多次亲自挂帅,加强与塔城市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了地方党政、司法部门的理解、帮助和支持。党政机关召开专门会议,分配清收任务,协助信用社清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通过公布欠款人名单,运用舆论压力,清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联合社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协调,对有还款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必要时采取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办法催收。三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队债务清收困难,市联合社采取动员村队延长土地承包期,承包费用于还贷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清收效果。四是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清收。2008年依法诉讼407笔贷款,金额853万元,执行结案70笔,收回现金112万元,执行结旧存案42件,金额53万元,累计执行收回121万元。科学分类,灵活清收。按贷款清收的难易程度,将不良贷款划分为转化盘活、清收压缩、以物抵贷三类。转化盘活类贷款通过支持企业按市场原则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清收压缩类贷款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收段清收;以物抵贷类贷款采取租赁、承包、拍卖式清收。
  2009年,经市联社与法院协商,在全市信用社开展依法清收活动,其间,共申请诉讼和公正执行贷款案件109笔,诉讼标的268笔,本金190万元,利息77万元,执行结案63笔,本金金额107万元,利息32.3万元。通过采取各种积极的清收措施,共清收历年不良贷款1303万元。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44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6.68%,较年初下降7.3个百分点。
  2010年,市联社狠抓不良贷款清收。在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坚持“抓主抓重、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坚持长年抓清收。进一步完善清收纪律和责任,完善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大对“三违”贷款、冒名贷款、责任贷款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清收不良贷款。
  2011年,市联社在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和创收增效工作上着力突破。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和督办清收措施,有效控制不良贷款反弹,实现不良贷款“双降”目标。2011年不良贷款1664万元,较年初下降12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2.28%,较年初下降1.71个百分点。
  2012年,市联社以控新降旧为重点,负重奋进抓清收。一是加大当年到期贷款,逐笔进行分析、逐笔制定措施、逐笔督导清收,确保到期贷款按期收回。2012年全市农信社累计收回当年到期贷款5971笔,金额13.15亿元,到期贷款收回率97.17%,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二是拓展不良贷款清收渠道,千方百计清收不良贷款,采取转化清收、让利清收、奖励清收、包保清收、责任清收、竞争清收等清收渠道,鼓励信用社与风险资产部相互抢收、共同创收;出台清收盘活绩效奖励方案,设立提前完成任务奖、完成任务奖、小额贷款销据奖和收回“三类”表外不良贷款奖,提高全员清收不良贷款的积极性,2012年市联社不良贷款占比1.92%,比年初下降0.36个百分点。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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