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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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57
颗粒名称: 一、车辆管理
分类号: I247;F426;I267
页数: 3
页码: 341-343
摘要: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置入各车档案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建立燃修台账,车辆的燃油和维修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进行登记;车辆维修由办公室指定维修点,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办公室对各个车辆采取发放油票方法来加油。根据各车车况核定百公里耗油指标数,每月根据行驶里程核发油票。
关键词: 办公室 车辆安全管理 自治区 信用社 办公室管理

内容

(一)日常管理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置入各车档案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建立燃修台账,车辆的燃油和维修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进行登记;车辆维修由办公室指定维修点,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办公室对各个车辆采取发放油票方法来加油。根据各车车况核定百公里耗油指标数,每月根据行驶里程核发油票。对于出现明显异常情况的,责成司机作出有根据的合理说明。机油、润滑油、防冻液等的购买,由办公室根据消耗情况统一购买,管理使用。对信用社汽车的报废和处理由联社决定,并根据汽车的状况上市处理。
  车辆调度由市联社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实行派车制度,在保证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安排好各部(室)的工作用车。在无特殊情况下,所有车辆必须每天下班前停放在联社院内(除公差外出车辆)。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根据各项申请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司机不得出车。城区以外用车由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以便对车辆去向作出合理安排,办公室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通知申请人员是否派车。参加区内会议在开会期间不允许车辆在外等候。
  (二)司机的管理
  市联社办公室管理人员经常对司机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安全行驶方面的教育,要求司机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术,因违规驾驶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一切责任自负。严禁把汽车借给无照人员驾驶或外面驾驶人员驾驶,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司机人员,一切责任自负,联社按规定给予处罚。
  司机人员对汽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汽车的技术性能,防止汽车各种零件出现问题,要使汽车每时每刻处于正常状态,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司机爱护汽车和节约用油,努力减少汽车的耗油量。办公室应及时统计汽车燃油、润滑油、零部件及轮胎损耗情况和汽车行驶的公里数,严格经费的使用,并定期对各项开支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实行奖罚制度,同时和效益工资挂钩。
  运钞车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配合押运人员的工作,严守运钞秘密,确保汽车和现金的安全。运钞车用车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停在专用的车房,严禁在其他地方过夜。
  司机需按时缴纳有关车辆的各种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好车辆的审验等工作,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罚款的,单位不承担。司机在驾车期间禁止饮酒,若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并给予严肃处理。对所有车辆使用情况,每位驾驶员每日及时做好车辆运行记录,由办公室按月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交接时应在记录中填写清楚。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要报告公安部门和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并将事故全部处理过程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严禁私自处理。私自处理者,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每年办公室将对司机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调查,根据各用车人员的反映,并结合其车辆使用的安全状况、修理情况、耗油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进行奖惩。
  (三)车辆修理保养
  市联社办公室根据各个车辆的行驶里程和车况,提出保养计划,经批准后实施,有关费用经领导批准后向联社财务部门报账。
  1.日常维修。车辆日常使用或行驶途中出现故障,需要修理,由办公室管理人员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经领导批准后实施。有关费用经领导批准报账。
  2.车辆的大修、中修。联社的车辆行驶到一定年限后,需要进行大修或中修,以消除车辆隐患,确保车况正常。由办公室根据各个车辆的不同车况,逐车提出大修或中修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修理后的部位或更换的配件,由办公室管理人员复查确认。费用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进行审查,经领导批准后向联社财务部门报账。
  (四)车辆的购置
  1998年,自治区农金体改办下发《新疆农村信用社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的购置作出严格的规定。
  1.车辆购置的标准。亏损信用社在扭亏两年之前不得购置车辆。农村信用社配备的业务用车,价值控制在10万元以内;市联社专用运钞车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选型;工作用车价值控制在25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或轿车范围。
  2.车辆购置的审批。购置新增车辆不论其金额大小,一律报区分行审批。更新车辆价值在10万元以内的由各地、州(市)分行审批;10万元以上的逐级上报区分行审批。报废、损坏的车辆,每笔金额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由信用社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县(市)联社审批;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各地、州(市)分行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区分行审批。
  (五)车辆安全管理
  2010年2月10日,根据自治区联社《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规定:加强车辆管理,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外出(执行运钞任务的车辆除外)。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根据道路情况和交通提示,确保安全出行。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加强对车辆安全的检查,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在节日期间实行用车报告制度,严禁公车外出。
  10月12日,新农信办〔2010〕29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车辆管理的规定》再次重申:各县(市)联社要进一步健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工作责任制,根据自治区联社相关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向自治区联社办公室备案。
  自治区联社提出“十个严禁”,即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带病驾车、严禁服药驾车、严禁赌气驾车、严禁超速驾车、严禁超载驾车、严禁超途驾车、严禁高管人员长途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与非驾驶人员或信用社以外的人员驾驶。凡是由于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车辆安全事故的,将严厉追究理事长、主任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有关规定,各联社要在第一时间将报告事项报自治区联社办公室和保卫部,不得迟报、漏报、隐瞒不报。上报有关情况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市联社加强节假日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特别是押运车辆,要对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凡发生车辆安全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和所在信用社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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