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357 |
颗粒名称: | 一、车辆管理 |
分类号: | I247;F426;I267 |
页数: | 3 |
页码: | 341-343 |
摘要: |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置入各车档案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建立燃修台账,车辆的燃油和维修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进行登记;车辆维修由办公室指定维修点,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办公室对各个车辆采取发放油票方法来加油。根据各车车况核定百公里耗油指标数,每月根据行驶里程核发油票。 |
关键词: | 办公室 车辆安全管理 自治区 信用社 办公室管理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