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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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53
颗粒名称: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分类号: F832;F426;F275
页数: 4
页码: 335-338
摘要: 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自治区国税局联合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补充规定: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等,必须加强管理,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对在成本中购置的重要设备和不具备《办法》中规定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建立登记簿,每年清查一次,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平方米 固定资产购建 自治区 不小于

内容

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自治区国税局联合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补充规定: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等,必须加强管理,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对在成本中购置的重要设备和不具备《办法》中规定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建立登记簿,每年清查一次,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信用社房屋建筑及专用运钞车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报自治区分行审批,十万元以下的由中心支行审批,并报同级税务机关。
  1998年,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下发《关于新疆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各县(市)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分类、购置、购建、报批手续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0年1月1日,《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2000〕101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下列物品,不论单位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打捆机、计息机、记账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微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期摊入成本。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2002年4月18日,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转发西安分行《关于印发〈加强城乡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信用社购建固定资产要本着“勤俭办社、量力而行、经济实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定购建固定资产的条件:固定资产比例不超过50%;原经过批准购建的固定资产已到使用年限,提足折旧,且不能继续使用的;营业用房确系危房的;当地城建部门统一规划,需要拆迁的;连续三年没有发生经营性亏损的;从事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信用社,不得购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比例超过50%;连续三年发生经营性亏损且本年仍然发生亏损的;原有固定资产不到折旧年限且尚能使用的。
  5月13日,市联合社印发《关于开展对辖区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的通知》,成立联合社财务主管主任任组长,会计、稽核股长参加,各社主任、会计为成员的清理小组,重点清理职工住房及以抵贷资产收回的房屋。
  2007年2月8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分级负责、违规处理”的原则。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编制、购建标准、申报条件、报批程序、审批组织和权限、监督管理制度。
  县联社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可控制在1500~3000平方米;基层信用社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附属用房(车库、厨房等)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营业办公用房的15%;营业办公用房的装修原则上不使用进口材料;对外营业的机构网点装修应按自治区联社统一的VI设计方案和标准实施,其余部分原则上一律作普通装修。在上述规定的建筑面积中,含库房、营业厅、计算机房、会议室、档案室等所占用的面积。房屋建造价格按当地的建筑工程造价标准执行。
  立项后由县联社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购建事项包括:信用社及基层机构10万元以下的征地;10万元以下的维(装)修和楼房配套设备的更新;采购单件5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下的安防设施、计算机网络设施及其他固定资产,安防设施、计算机网络设施,县联社应在自治区联社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若干供应厂家范围内按规定标准、型号购置。
  2009年3月9日,自治区联社《关于下达2009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通知》规定:……关于县(市)联社安防设施建设,为确保2009年年底通过公安部门达标验收,安防设施建设项目(购置运钞车除外)不再报自治区联社审批;提高1、2类等级社的县(市)联社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权限。10万元以内的单体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装修、业务机具、低值易耗品等项目购置,由县(市)联社自行审批,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决定承建商或供应商;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审计制度。
  7月14日,自治区联社《关于加强新疆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工作的意见》对固定资产购建标准予以调整:基层信用社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分以下三个档次。
  各项存款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原则上不新建营业办公楼,确需新建的,必须满足以下购建条件:一是网点不考虑撤销;二是营业办公楼已属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因特殊原因需要拆迁的。新建建筑面积控制在430平方米以内,营业厅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客户区不小于90平方米,营业厅进深不小于9.5米。
  各项存款在3000万~6000万元(含),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建营业办公楼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50平方米以内。营业厅使用面积不小于260平方米,其中:客户区不小于120平方米,营业厅进深不小于11.5米。
  各项存款在6000万元以上,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建营业办公楼的,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700平方米以内,营业厅使用面积不小于320平方米。其中:客户区不小于150平方米,营业厅进深不小于13米。新设网点购建营业办公楼,根据新设网点所在地经济状况、预测业务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情况等,按以上三个标准从严掌握。
  县联社办公用房购建标准:年末各项存款余额在5亿元以内的,原则上不新建办公用房。确需新建的,必须满足以下购建条件:一是办公楼已属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因特殊原因需要拆迁的。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在5亿元(含)至10亿元之间的,如需新建办公用房,必须满足以下购建条件:一是基层营业网点安防设施全部达标;二是基层网点营业用房全部改造完成;三是现有办公场所无法满足工作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如新建联社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平方米以内。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在10亿元(含)以上的,联社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5000平方米。
  县联社理事长、主任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以上标准是最高限额,建设中不再另套建接待室、会议室、休息室或其他用房。
  新建县联社营业部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客户区不小于300平方米,营业厅进深不小于17米。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购建项目管理:自治区联社固定资产购建批复是对县联社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投资管理、指导和监督的依据。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新建项目,县联社要成立由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建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作为甲方代表,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并负责工程款项的结算。
  2010年3月10日,自治区联社下发《关于下达2010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通知》,规定各单位要加大力度完善房屋、土地的相关产权证明,做到产权明晰。除土地、房屋、车辆等的处置需向自治区联社报备,其他由各单位自行处置,无须报备。处置工作要做到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2011年1月31日,自治区联社《关于下达2011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通知》规定,……除土地、房屋、车辆等的处置需向自治区联社报备外,其他由各联社自行处置。处置工作要做到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安全防卫(运钞车辆除外)固定资产投入无须上报,各联社根据需要自行购置。
  2012年2月8日,自治区联社《关于下达2012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通知》规定,……对于2012年固定资产计划中已批复同意的电子设备、安全防卫设备(运钞车辆除外)等固定资产投入,无须申报。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层营业用房、“五小工程”、电子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为一线员工创造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环境。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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