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353 |
颗粒名称: |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分类号: | F832;F426;F275 |
页数: | 4 |
页码: | 335-338 |
摘要: | 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自治区国税局联合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补充规定: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等,必须加强管理,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对在成本中购置的重要设备和不具备《办法》中规定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建立登记簿,每年清查一次,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
关键词: | 固定资产 平方米 固定资产购建 自治区 不小于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