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成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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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成本管理
分类号: F832;F275;F426
页数: 2
页码: 319-320
摘要: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成本及费用作为支出按规定纳入核算,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实现成本费用全程控制。(1)各项业务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支出,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据实列入对应账户进行核算。禁止虚列、多列或者作其他财务处理。(2)支付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包括向人民银行借入资金、办理再贴现业务、同业往来和其他金融企业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以及金融企业系统内部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支出,一律采取转账结算,直接汇划到对应的账户,禁止支付现金或者另设账户结算。
关键词: 国家有关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 职工工资总额 费用支出

内容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成本及费用作为支出按规定纳入核算,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实现成本费用全程控制。(1)各项业务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支出,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据实列入对应账户进行核算。禁止虚列、多列或者作其他财务处理。(2)支付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包括向人民银行借入资金、办理再贴现业务、同业往来和其他金融企业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以及金融企业系统内部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支出,一律采取转账结算,直接汇划到对应的账户,禁止支付现金或者另设账户结算。
  营业外支出按照发生原因如实纳入对应账户核算,包括盘亏清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出纳赔款、抵债资产变现净收入低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非常损失、违约和赔偿支出、结算赔款、公益救济性捐款支出、其他营业外支出等。
  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标准,费用支出一律纳入账内核算。禁止虚列费用支出套取现金用于其他支出或者转移存放到其他单位。市联社的成本核算,以月、季、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营业收入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一致。营业费用支出实行专项、专户管理,严格分离业务经营资金和费用支出资金,严禁费用支出擅自挤占信贷资金或其他资金,市联社财务存款专户管理规定:(1)设立“财务存款专户”,专门用于联社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以外的各项费用的考核和管理,不得透支。(2)只能在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设立一个“财务存款专户”专项管理。(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核算各项收支,严禁通过多提或少提应付利息、资产减值准备等方式调节盈亏,严禁该摊销的支出不摊销,严禁将“财务存款专户”透支或费用挂账,增加费用支出。待摊和预提的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信费、维修费、出国经费、理事会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据实列入成本。
  发生的广告费和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实行按比例控制管理。(1)广告费。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照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比例控制使用。(2)业务招待费。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招待费支出,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5‰的比例控制使用。(3)职工福利费。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4%的比例据实列支。(4)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方面的开支。(5)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拨交工会使用。(6)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愿建立、共同缴费、基金安全积累补充养老保险。(7)补充医疗保险。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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