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32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成本管理 |
分类号: | F832;F275;F426 |
页数: | 2 |
页码: | 319-320 |
摘要: |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成本及费用作为支出按规定纳入核算,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实现成本费用全程控制。(1)各项业务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支出,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据实列入对应账户进行核算。禁止虚列、多列或者作其他财务处理。(2)支付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包括向人民银行借入资金、办理再贴现业务、同业往来和其他金融企业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以及金融企业系统内部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支出,一律采取转账结算,直接汇划到对应的账户,禁止支付现金或者另设账户结算。 |
关键词: | 国家有关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 职工工资总额 费用支出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