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理农保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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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09
颗粒名称: 五、代理农保业务
分类号: F832;F842;F323
页数: 1
页码: 296-296
摘要: 2010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通知》,为加快推进代理新农保业务,抓住源头、突出重点,扩大各县市联社存款规模,市联社为第二批43家试点联社之一。经过各项准备,2010年9月9日,市联社与塔城市社保局达成协议,将新农保收入汇缴账户、支出账户、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立在市联社,由市联社代理新农保业务。
关键词: 活期存折 新农保 农牧民 养老金发放 银行卡

内容

2010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代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通知》,为加快推进代理新农保业务,抓住源头、突出重点,扩大各县市联社存款规模,市联社为第二批43家试点联社之一。经过各项准备,2010年9月9日,市联社与塔城市社保局达成协议,将新农保收入汇缴账户、支出账户、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立在市联社,由市联社代理新农保业务。市联社营业网点涵盖各乡场镇,为享受农村养老金的农牧民免费办理新农保养老金银行卡(玉卡)或活期存折,农牧民也可以使用已有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玉卡)或活期存折,根据农保中心的养老金发放指令,市联社主办网点及时将养老金发放到享受养老金的农牧民银行卡(玉卡)或活期存折中,做到全市集中代发,农牧民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市联社的营业网点办理养老金支取和查询业务,方便农牧民群众。同时,市联社各网点还为财政、社保工作人员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协助农村农保部门每年初对享受养老金发放情况核对一次,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
  2012年,市联社营业部代理新农保开户6000户。代收新农保资金2.2万余户,金额830万元;代付新农保资金3.6万余户,金额300万元。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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