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间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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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0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中间业务
分类号: F832;F830;F276
页数: 4
页码: 294-297
摘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不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只需依托自身的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一系列的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形成农村信用合作社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关键词: 资金清算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 委托代理 中间业务 农村信用合作

内容

农村信用合作社不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只需依托自身的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一系列的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形成农村信用合作社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量很少。近年来积极拓展中间业务,逐步开展各项委托代理业务,主要有委托代收、代付业务、资金清算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等。其中一些代收代付业务开展较早一些,如代发工资等,有些委托代理业务还在筹办过程中。2012年末,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10万元。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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