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玉卡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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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70
颗粒名称: 三、玉卡的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2
页码: 258-259
摘要: (一)玉卡卡片的管理
关键词: 有效身份证件 持卡人 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 重要空白凭证

内容

(一)玉卡卡片的管理
  市联社玉卡卡片的管理包括玉卡的制作、入库、保管、分发、领用(柜员制柜员领用除外)及废卡的管理。
  玉卡属于重要空白凭证,包括空白卡、成品卡、吞没卡和废卡的管理,均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坚持双人管理制度。塔城市联社和辖内各个营业网点定期、不定期地核对账、卡,保证账实、账簿、账账、账表相符。
  1.玉卡的制作。市联社发行的玉卡统一由自治区联社组织通过银联标识卡生产企业资格认证的厂商招标进行制作。
  2.卡片领用的管理:每次领用卡片时,市联社委派2名专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乘专车到自治区联社领取。
  自治区联社审核无误,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制出库单并发放玉卡,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玉卡”,会计部门凭出库单开具工本费收据收取工本费。
  发卡网点领取玉卡后,发现有重号、漏号或质量问题,逐级上报至自治区联社处理。
  3.成品卡管理。成品卡管理包括入库、出库、保管、使用、盘库等。市联社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成品卡。辖内各发卡网点到市联社领卡,柜员在重要空白凭证主管处领用卡,都要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4.废卡管理。发行网点对发行前发现的不可用卡(含重号)、发行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损坏卡,以及客户注销后收回的卡、无人认领卡等,均作废卡处理。
  废卡必须沿磁条对角线作剪切磁条处理。发卡网点建立废卡登记制度,设置“待上缴废卡登记簿”,对发行前发现的废卡及收回的废卡作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定期抄列明细清单逐级上交市联社,并销记“待上缴废卡登记簿”。
  (二)玉卡的挂失
  玉卡持卡人卡片遗失或被盗时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发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当主卡挂失时,附属卡不能进行支取类交易,附属卡挂失时,主卡可以正常使用。发卡网点须登记挂失登记簿,以备查证。
  玉卡的挂失方式一般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
  1.口头挂失。口头挂失一般通过拨打电话向信用社联网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口头挂失5天后系统自动解除挂失状态,持卡人办理口头挂失后应及时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持卡人需在挂失期间撤销挂失的,应到办理口头挂失的发卡机构联网网点办理,如为电话银行挂失的应到发卡网点办理。
  2.书面挂失。书面挂失是正式挂失,持卡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机构指定的网点办理挂失。持卡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信息、密码到发卡网点申请书面挂失。挂失止付期7天,期满后系统不自动解除挂失状态。挂失期满后即可凭“挂失申请书”回执、有效身份证件及密码至发卡网点补领新卡,发卡网点办理补卡时自动保留与原卡对应的关联账户关系。
  玉卡的书面挂失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用委托代理人代办而引起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解除挂失、挂失补卡须持卡人本人办理。
  3.持卡人尚未补领新卡前,找回遗失卡仍需继续使用的,发卡网点可为持卡人办理撤销书面挂失,撤销挂失手续办妥后原卡即可使用。持卡人到发卡网点办理撤销业务时,需提供“挂失申请书”回执、玉卡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玉卡密码的管理
  玉卡须凭密码使用,凡是密码相符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在申领玉卡时,由申请人设置符合系统规定要求的6位数的密码,经办人员应提醒持卡人妥善保管密码并经常更新、不得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玉卡和原密码,到新疆任意信用社营业网点及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
  持卡人凭密码进行交易时,如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的,账户立即锁定。持卡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机构联网网点柜面申请解除锁定,账户才能重新开通使用。持卡人申请解除密码锁定时,如能输入正确密码,即立即开通玉卡,且不收取费用。
  玉卡密码遗忘的,持卡人可到发卡网点办理密码重置。持卡人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发卡网点当日即可为持卡人办理密码重置。
  单位以批量方式申领玉卡,持卡人须通过柜面办理卡激活业务,激活后方可办理资金支出类业务。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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