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票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58
颗粒名称: 二、专项票据
分类号: F832;F275;F426
页数: 3
页码: 247-249
摘要: 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不低于准备金存款利率按年付息。该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可有条件提前兑付。中央银行票据支付必须与信用社改革效果挂钩,以县(市)为单位验收支付,标准为:产权明晰,资本金到位,治理结构完善,由人民银行分支行、银监会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监督执行。
关键词: 专项票据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中央银行票据 不良贷款

内容

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不低于准备金存款利率按年付息。该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可有条件提前兑付。中央银行票据支付必须与信用社改革效果挂钩,以县(市)为单位验收支付,标准为:产权明晰,资本金到位,治理结构完善,由人民银行分支行、银监会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监督执行。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规定,将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界定为,向农村信用社定向发行、用于置换其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的债券。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1.89%,按年付息。专项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质押。
  专项票据发行额按照农村信用社2002年末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核定,专项票据的置换顺序原则上坚持不良贷款优先于历年亏损挂账。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前提下,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的呆账数额不足以置换专项票据时,按呆账贷款、历年亏损挂账、其他不良贷款的顺序用于置换专项票据,但置换的不良贷款数额不得低于专项票据额度的65%。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规定农村信用社在申请发行专项票据时,应在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后,方可申请发行专项票据。
  2006年6月,市联合社获准申请专项央行票据1735.5万元,2008年增加认购专项央行票据1219.91万元,共计2955.41万元,其中置换历年亏损挂账620.97万元、置换不良贷款2334.44万元。专项央行票据申请后,在自治区联社的领导下,在各级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的有效监管和指导下,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降幅均达到专项央行票据兑付条件。
  市联合社2002年末报告期末基本情况:
  (一)2002年末基本情况
  2002年末(以下简称“基期”),市联合社产权组织模式为两级法人社,辖属机构网点数14个,其中:法人机构8个,信用分社6家。资产总额27597万元,各项贷款14014万元,其中不良贷款4779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4.10%;负债总额28771万元,其中各项存款16282万元;所有者权益-1234万元,其中:实收资本658万元,历年亏损挂账2153万元,当年账面亏损67万元。呆账准备金额68万元,资本净额-1763万元,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4578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2.09%。
  (二)2008年末基本情况
  2008年末(以下简称报告期),市联合社仍为两级法人社,辖属机构网点数12个,其中法人机构2个。资产总额64230万元,比基期增加3669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6780万元,增加12766万元;不良贷款余额3716万元,减少106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13.88%,下降59.30%;负债总额59877万元,增加31106万元;各项存款余额48430万元,增加3214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353万元,增加5587万元;呆账准备金余额1979万元,增加1911万元;资本净额6153万元,增加7916万元;加权风险资产21623万元,增加7045万元,资本充足率为28.46%,提高40.55个百分点。
  2006年11月24日,市联合社成立“申请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程文玉;副组长:廖祖兴;成员:薛书峰、宋秀梅、沙依包拉提·赛依达克巴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宋秀梅。领导小组负责申请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考核的领导组织工作,按兑付要求,对申请专项票据工作进行安排实施、检查督导。之后,市联合社为能兑付专项票据做了许多工作。
  建立和完善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框架,实施有效监督和制衡,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作用。
  2005年7月22日,建立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三年来,法人治理结构框架清晰、职责明确、运作规范。
  完善理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组织机构。理事会下设贷款审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3个专门委员会;经营班子设综合办公室、财务信息部、业务发展部、信贷管理部、审计稽核部5个职能部门;辖内设12家分社。组织结构合理,设置规范。
  明确“三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分工。为充分发挥“三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能作用,联合社制定“三会”议事规则,“三会”和高级管理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促进各项议事、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社员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和经营决策机构,作为投资人的代表,享有章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并承担因决策失误造成经营损失的直接责任;监事会是监督机构,代表社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理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主要责任是监督经营决策的科学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班子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责任制,对管理职责、执行等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1.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市联合社始终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自改革以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根据自治区联社105项内控管理制度,结合自身的内控管理实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完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逐步形成了全面、审慎、及时、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全面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基本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强化外部约束机制,联合社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力求信息披露公开、透明。信息披露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本年利润及费用总额等关键性指标。2006年度、2007年度联合社的信息披露报告及基本信息披露表均在会计年度终后三个月内,由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塔城银监分局审核同意,利益相关人查阅。
  3.明晰产权关系、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截至报告期,市联合社股本金额4545万元,其中:自然人股3200万元,占比例70.41%,法人股1345万元,占29.59%;资格股为2161万元,占47.55%,投资股为2384万元,占52.45%。增资扩股依法、合规,不存在存款化股金及财政性资金入股等违规增资扩股行为。建立分红机制,分红比例和方式合理合规。截至报告期,联合社不良贷款比例为13.88%,比基期下降20.22个百分点,降幅59.30%。
  市联合社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在各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认真考核和指导下,经联合社领导、员工的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细致而积极有效的工作,申请的2955.41万元中央银行专项票据于2009年2月成功兑付,兑付率达100%,中央银行专项票据资金的注入,有效化解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实现国家“花钱买机制”的目标,使塔城市联社轻装上阵,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