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镇、民营企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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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乡镇、民营企业贷款
页数: 4
页码: 214-217
摘要: 一、社队、乡镇企业贷款;1957年,塔城县农村信用社的农贷工作根据农业集体化的需要,推行按计划贷款,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制订农业贷款方案,规定农业贷款主要解决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种子、农具肥料、小型水利、副业周转等生产资金困难,帮助农业社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个体工商业、民营企业贷款;十年改革开放,塔城市个体工商业不断发展,遍布乡村、城镇的个体工商业已涉及经济领域的各方面,有不少已上规模,发展成私营(民营)工商企业。塔城市农村信用社对个体工商业给予适当的贷款支持,主要是周转快、见效快、数额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1993年,支持城乡个体工商户贷款647万元。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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