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额信用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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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16
颗粒名称: 二、小额信用贷款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212-212
摘要: 2000年春,在恰夏乡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主管农村信用社的人民银行塔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达目亲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恰夏信用社职工加班加点,走村串户,调查访问,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在5个自然村组织51个联保组,及时将86万元贷款送到农民手中,解决了297户困难户春耕生产资金,有力地支持当地农业生产,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各民族群众的赞扬。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春耕期间 信用社 塔城市 小额信用贷款

内容

2000年春,在恰夏乡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主管农村信用社的人民银行塔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达目亲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恰夏信用社职工加班加点,走村串户,调查访问,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在5个自然村组织51个联保组,及时将86万元贷款送到农民手中,解决了297户困难户春耕生产资金,有力地支持当地农业生产,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各民族群众的赞扬。小额信用贷款是为提高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户贷款,而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无须抵(质)押、担保的贷款。2000年上半年,塔城市各信用社试办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120万元。
  2003年春耕期间,为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市联合社专门成立工作组,协调解决春耕期间支农贷款方面的问题,并将联合社机关部分干部派到基层信用社,缓解各信用社外勤人员不足的状况,协助做好贷款发放工作,同时,对所发放的贷款进行检查监督,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塔城市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办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和《农户联保贷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各信用社在对农户家庭财产状况、经营项目、还款能力和信用程度等方面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简化贷款手续,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帮助困难户和缺乏资金经营者获得贷款支持。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经营管理经验而缺口比较大的经营者,简化抵押担保手续,在一定贷款额度内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全年共发放小额信用贷款6812笔,金额3393万元。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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