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21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自然人贷款 |
页数: | 6 |
页码: | 209-214 |
摘要: | 一、农户生产生活贷款;1954年3月初,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县支行、中共塔城县委共抽调5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在塔城县(今塔城市)二区三乡即哈尔哈巴克乡试办信用合作社,在试办过程中,工作组成员深入各村、各户宣传动员,并对当地农牧民经济状况,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为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开展业务工作创造条件。4月4日,哈尔哈巴克乡信用合作社正式成立后,扶持发展农牧业生产,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向农牧业民发放小量贷款。;二、小额信用贷款;2000年春,在恰夏乡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主管农村信用社的人民银行塔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达目亲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恰夏信用社职工加班加点,走村串户,调查访问,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在5个自然村组织51个联保组,及时将86万元贷款送到农民手中,解决了297户困难户春耕生产资金,有力地支持当地农业生产,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各民族群众的赞扬。;三、农户联保贷款;进入21世纪,塔城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推进经济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农业内部由传统的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向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发展。市联合社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根据本市农业生产特点,每年把支持春耕生产作为信贷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做到早调查、早筹资金、早放贷款,保证春耕期间及时解决农户资金困难,不误农时,为农户增产丰收提供保证。;四、抵押担保贷款;1998年,市联合社从贷款指标、对象、额度、期限等方面加以约束限制,从而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支农。对当地脱贫致富产业项目,适时调剂资金扩大贷款规模,对有利于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快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为减少信贷风险,当年大力推行抵押贷款,当年末全辖发放抵押贷款2025万元,发放农牧业贷款2684万元。其中投放春耕生产贷款14993万元,比上年多投放3486万元。;五、农户多种经营贷款;1999年,随着塔城市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不少村队开始发展新农村建设,对乡村道路、住房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市各基层社面对新情况,转变思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积极给予贷款支持。阿西尔信用社1999年为本乡道路建设、路灯建设、牧业小区、节水喷灌、河西大桥建设等提供贷款103万元。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