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贷款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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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07
颗粒名称: 二、贷款原则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1
页码: 195-195
摘要: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开始是遵循“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和偿还性”的原则。20世纪70年代末形成了“计划性、物资保证、偿还计息、区别对待和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80年代后,贷款原则确定为“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三项基础原则。
关键词: 计划性 农村信用社 区别对待 信用社 效益性

内容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开始是遵循“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和偿还性”的原则。20世纪70年代末形成了“计划性、物资保证、偿还计息、区别对待和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80年代后,贷款原则确定为“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三项基础原则。
  (一)计划性原则
  农村信用社计划性原则是指信用社发放贷款必须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管理部门批准的信贷计划额度和使用范围,掌握发放各项贷款。借款户必须按开户信用社批准的借款计划额度和用途使用贷款,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物资保证原则
  贷款物资保证的原则指的是贷款必须与物资运动相结合。贷款投入必须有适用、适销、适量的物资(商品)作保证,使贷款发放与现实形成的购买力需要以及物资的可供量保持基本平衡。固定资产贷款要与国家的产业政策、能源、建筑材料和设备等环节因素相适应,防止盲目建设。
  (三)按期偿还计息原则
  贷款应确定归还期限,按贷款用途、期限长短确定利率标准。借款人应按规定的借款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对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信用社要区别原因,收取加罚利息。
  (四)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原则
  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主要是贷款供应必须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市场等需要,以及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确定贷款对象,采取不同的资金供应政策。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突出一个“优”字,扶优限劣,有保有压,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以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信用社经济效益的提高。
  1990年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贷款执行“安全性、流行性和效益性”三项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贷款的安全性既包括本金按期收回,也包括利息的如数收回,贷款的安全管理也成为信用社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流动性原则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流动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能按期足额收回,以随时保证客户的提存;二是农村信用社能不断满足新的、合理的贷款要求。
  (三)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农村信用社设立分支机构,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建立资产组合等一切经营活动均要服从这一目标,这是由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决定的。因此,贷款的效益性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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