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储蓄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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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19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储蓄存款
页数: 12
页码: 172-183
摘要: 一、储蓄的政策、原则;国家对公民在信用社的储蓄存款依照法律给予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储蓄的所有权体现在三个方面:承认存款的占有权,存款的主权属于存款人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保障存款的使用权,存款完全归存款个人自由支配;尊重存款的处理权,存款可以转让、赠送,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按存款人生前遗嘱或法定程序继承存款。;二、储蓄种类;活期储蓄存款存入时不限定存款期限、存取次数、存款金额,可以随时存取,灵活方便,适用性强,是最基本的储种之一。储户开户时,一元起存,多存不限,由信用社开具存款存单(折)或借记卡为凭证,储户凭存款存单(折)或借记卡随时可以到信用社办理存取款业务,不限数目。凭折存取款时,经信用社在存折上登记盖章后,将存折交还储户。储户如果预留印鉴,必须将原留印鉴式样在信用社指定的凭证上签章,经验符后方办理取款手续。;三、储蓄发展;(一)初步发展阶段(1954—1965年)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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