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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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185
颗粒名称: 一、入股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1954年4月,塔城县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喀拉哈巴克乡农村信用社成立,吸收股金448股,每股3万元(旧币)(下同),总计1344万元,最多一人入6股。8月阿西尔乡信用社成立,入社农户181户,吸收股金315股,每股4万~5万元,计1417.5万元。是年县农村信用社共吸收入股社员567户,入股887股,折3160万元。入股对象均为本乡农牧民(1955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旧币逐步退出流通市场,旧币与新币按10000比1折合)。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信用合作社 民主管理 信用社

内容

1954年4月,塔城县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喀拉哈巴克乡农村信用社成立,吸收股金448股,每股3万元(旧币)(下同),总计1344万元,最多一人入6股。8月阿西尔乡信用社成立,入社农户181户,吸收股金315股,每股4万~5万元,计1417.5万元。是年县农村信用社共吸收入股社员567户,入股887股,折3160万元。入股对象均为本乡农牧民(1955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旧币逐步退出流通市场,旧币与新币按10000比1折合)。
  1955年、1956年,随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明确入股办法,大力宣传入股的好处,积极发展社员、吸收股金。农民为摆脱高利贷盘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入信用社组织。随着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得到发展和普及。随着建社扩股,入股社员迅速增加,股金发展形成第一次高潮。
  1956年7月,按照《国务院关于纠正若干地区银行、信用合作社在吸收存款、扩大股金工作中强迫命令的指示》精神,全县信用社坚决贯彻执行入股自愿的原则,对部分信用社把农民存款强行转为股金或在农民交售粮食价款中强行扣款作为股金的错误做法予以纠正。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信用社股金有所上涨,部分信用社还存在用行政命令的手段,由管理区集资入股或年终分红强行扣留股金的情况,造成不好的影响。
  1961年9月16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五部分二十条,对信用社的性质、任务、民主管理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规定》指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有两种所有制,一种是全民所有制的国家银行,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的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是国家银行的助手,是农村劳动人民的资金互助组织,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社的股金、积累及其他财产,属于信用社集体所有。信用社资金独立、自负盈亏。《规定》的颁布,保证股金的正常发展。但由于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遭受前所未有的困难,县农村信用社股金发展缓慢。1966—1976年,股金发展更是处于停滞状态。
  1980年,随着信用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开始对原有股金逐人、逐户、逐年进行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群众,在自愿的原则下,发展了一部分新社员,吸收了部分新股金。至1980年年底,有股金24190元。
  1984年《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指出,信用社过去的股金要逐户清理核对,落实股权,换发新股金证。根据信用社盈余酌情补发拖欠股息。要积极扩股,吸收新社员,壮大资金力量,增加群众基础。个人或集体均可入股,适当提高每股金额,入股数量不限,对社员股金实行保息分红制度。根据文件精神,塔城农村信用社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恢复农村信用社“三性”,入股条件和对象逐步放宽,规定农村个人和集体经济单位都可以向信用社入股,成为信用社社员。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享受股金分红等。各信用社从清股落实股权、清分股息入手,积极吸收农民和企业单位入股,掀起扩股增股的新高潮。截至1987年年底,全县信用社股金总额25.64万元。
  1988年市联合社成立后,全市信用社积极吸收农户、个体劳动者和集体经济组织入股。1992年,信用社增扩法人股。个人股包括农民群众、本社干部职工、法人股主要为本地企业。
  1996年,市联合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合作制原则,从民主管理、服务方向、股金结构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在清资扩股中向老社员倾斜,向个体户、私营企业倾斜,向乡镇骨干企业倾斜。信用社按照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运作,吸收新社员,股金逐年增加。截至2002年末,市联合社股本金总额310万元,其中,自然人资格股305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98%,法人资格股5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2%。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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