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15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市联合社体制改革 |
页数: | 8 |
页码: | 139-146 |
摘要: | 一、建立市联合社;在1984年8月6日,《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中,就提出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县联社。建立县(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有利于更广泛地发挥信用合作社所固有的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有利于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基层信用社服务工作。农业银行对信用合作社的管理和领导主要通过联社进行,有利于理顺行社关系,使农业银行与信用合作社共同协调发展。;二、与农业银行脱钩;1996年7月13日,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确定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各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服务体系。8月,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6年9月28日召开了自治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村金融体制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研究部署自治区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2003年6月,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工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