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145 |
颗粒名称: | 二、工资制度改革 |
分类号: | F832;F426;D92 |
页数: | 3 |
页码: | 127-129 |
摘要: | 1993年国务院决定进行工资制度改革,5月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召开全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会议,推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人事劳动工资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出多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工资一直沿用国家银行的工资标准,已经不适应作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集体金融组织发展的需要,要在扩大“功效挂钩”的基础上,完善分配办法。由于长期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工资分配中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如职级不符、劳酬脱节、工资标准单一等问题。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社 信用联社 新疆农村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