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工退休(内退 病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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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142
颗粒名称: 四、职工退休(内退 病退)
分类号: F832;F426;F272
页数: 2
页码: 122-123
摘要: 1991年,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印发《关于印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农银信发〔1991〕4号),办法中规定了信用社职工退休养老期间的待遇,并明确规定信用社正式职工实行退休养老制度。
关键词: 离退休人员 活动经费 高管人员 退休年龄 自治区

内容

1991年,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印发《关于印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农银信发〔1991〕4号),办法中规定了信用社职工退休养老期间的待遇,并明确规定信用社正式职工实行退休养老制度。
  2008年12月12日,市联合社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1)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农村信用社系统的离退休人员曾是农村信用社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农村信用社的宝贵财富。按照党的政策做好管理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从政治上尊重他们,思想上关心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鼓励他们为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余热。(2)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关心离退休党员的政治生活,让离退休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每位离退休党员能参加党组织活动,聆听党的声音,纳入党的管理;充分尊重离退休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政治优势。对离退休人员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生活上给予特殊照顾。一是及时办理离退休人员相关手续,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取离退休费。二是每年组织离退休人员体检1次,费用由本联社承担。三是离退休人员按当地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生活有困难和生病的离退休老同志要及时看望,并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和帮助。四是离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费按照在职员工的标准同时发放,自2008年起执行。已享受社保冬季取暖费补助的,不足部分由本联社按在职人员标准予以补齐。五是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费统一按照自治区社会和劳动保障厅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3)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从2008年起,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按每年500元/人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订阅两报两刊、参观学习、看望病人、节日慰问等支出。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审批手续,年度结束之后将当年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予以公示,让离退休人员监督和了解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当年结余经费转入下年使用。
  2010年9月3日,市联社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达不到病退年龄的,按退职办理。
  员工因机构调整、岗位定员限制、上岗考试达不到要求和身体原因等不能继续上岗工作,但又达不到退休条件的,按照本人自愿申请、组织研究批准、双方签订协议、进行司法公证的程序和要求,凡年满45周岁至59周岁,或参加工作时间年满25年以上的可以内部退养,向自治区联社报备。
  实行员工退休审批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10天。
  员工退休后,享受自治区社保中心发放的养老金。员工提前内部退养,在退养期间工资按原有政策执行计发,并提取养老保险金,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
  员工辞职、辞退、退休和内部退养,离职前都要办理交接手续,在计划、资金、信贷、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工作的,要进行离任审计。
  2011年8月2日,自治区联社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银行县市联社高管人员和自治区联社员工内部退养工作管理的通知》,县市联社的高管人员不实行内退政策(组织研究决定者除外)。县市联社的高管人员指由自治区联社管理的县市联社理(董)事长、主任(行长)、副主任(副行长)及监事长级的管理人员。农村合作银行、县市联社的高管人员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本人申请,报请自治区联社,经自治区联社党委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办理辞职手续。经组织研究决定内退的县(市)联社的高管人员,其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50%)且年工资总额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标准执行。自治区联社员工不实行内退政策。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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