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联社社员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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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086
颗粒名称: 三、市联社社员代表大会
分类号: F426;F832;D92
页数: 2
页码: 56-57
摘要: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按社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由社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非职工自然人和法人社员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表决时实行每个社员代表一人一票。社员代表大会由本联社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经二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关键词: 职工监事 社员代表大会 农村信用合作 管理办法 塔城市

内容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按社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由社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非职工自然人和法人社员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表决时实行每个社员代表一人一票。社员代表大会由本联社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经二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更换理事、监事;(3)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4)审议本联社发展规划和对辖内信用社业务的管理办法;(5)审议批准本联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6)对本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对本联社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2009年8月23日,市联社筹建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报告》《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2014年发展规划》《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事劳资管理暂行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稽核管理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实施办法》等。大会选举产生9名理事会理事,其中职工理事3名、非职工理事6名;监事会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非职工监事3名。大会还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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