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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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058
颗粒名称: 2012年
分类号: F832;F426;D624
页数: 3
页码: 37-39
摘要: 1月4日,市联社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美金泉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主任职务、朱明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西尔信用社副主任职务。聘任朱明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乌拉斯台信用社副主任(试用期1年)并主持全盘工作、解海涛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副主任(试用期1年)并主持全盘工作、美金泉任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锡伯特信用社客户经理(享受基层信用社副主任待遇)。
关键词: 领导小组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荣誉称号 塔城市

内容

1月4日,市联社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美金泉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主任职务、朱明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西尔信用社副主任职务。聘任朱明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乌拉斯台信用社副主任(试用期1年)并主持全盘工作、解海涛为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副主任(试用期1年)并主持全盘工作、美金泉任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锡伯特信用社客户经理(享受基层信用社副主任待遇)。
  1月9日,市联社成立2011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林军亚任组长,宋秀梅任副组长。
  1月12日,市联社党委授予联社营业部2011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奖励10000元;授予财务信息部“先进部室”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授予联社业务拓展部“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奖励30000元;授予红桥信用社“存款组织优胜奖”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授予李澜等16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人奖励1000元。
  1月20日,市联社出台《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度案件防控责任制考核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并印发联社各部室、营业部、各信用社组织学习及遵照执行。
  2月,市联社被塔城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月10日,为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塔城市出台《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2012年开始实施。该政策规定,凡符合小额担保财政贴息政策条件的农村妇女,可申请1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从1月起,已有具备条件的农村妇女从农村信用社贷了款。
  2月19日,市联社出台《塔城市农村信用联社2011年股金红利分配方案》。
  3月5日,市联社成立信贷业务系统上线领导小组,负责信贷系统上线的协调指挥和决策。
  是日,塔城市联社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魏兴国主持联社理事会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是案件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社党委委员、经营主任林军亚主持联社经营班子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信息部和业务拓展部,包片联社营业部、恰夏信用社、锡伯特信用社三个网点;联社纪委书记、监事长毛志强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协助理事长做好案件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分管监察保卫部、审计部,包片喀拉哈巴克信用社、阿西尔信用社、博孜达克信用社、巴克图信用社四个网点;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宋秀梅协助经营主任工作,分管科技部和工会,包片新华街信用社、农贸市场信用社、卡浪古信用社、红桥信用社、乌拉斯台信用社五个网点;副主任薛书峰协助经营主任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和资产风险管理部,包片也门勒信用社、诚信信用社、阿不都拉信用社、齐巴尔吉迭信用社四个网点。
  3月7日,经自治区联社安排,市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魏兴国赴上海学习,学习时间从3月7日至3月26日,共20天。
  是日,市联社出台《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印发联社各部室、营业部、各信用社负责人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3月26日,市联社出台《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推进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活动时间从2012年3月19日至4月18日,为期1个月。
  4月1日,市联社将押运工作移交塔城市恒基武装押运公司。
  4月18日,市联社成立机构代码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4月20日,市联社成立开展“阳光信贷”杜绝违规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大监督力度,通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贷款中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毛志强任组长,薛书峰任副组长。成员由联社各部室负责人、各信用社主任组成。聘请各乡镇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为行风监督员。
  5月1日,市联社开展“资金组织百日竞赛活动”,活动期间从5月1日至8月10日。
  5月4日,市联社成立2012年“阳光信贷”整肃社风社纪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是日,根据《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强制休假办法(暂行)》的要求,联社对职工宋桂花等18位同志在5月5日至5月31日执行强制休假。
  5月7日,市联社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存款组织百日竞赛活动考核办法》,并印发联社各部室、营业部、各信用社严格遵照执行。
  5月31日,根据《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强制休假办法(暂行)》要求,市联社对职工任忠华等36位同志在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执行强制休假。
  6月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要求,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目前执行的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6月12日,自治区联社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姜志国一行抵达塔城市,督导调研塔城地区农村信用社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在塔城市联社与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等联社的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6月13日,市联社在有农户贷款业务的10个营业网点所辖的13个乡、团、场聘任乡(团、场)党委纪委书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基层社的行风(贷款)监督员。
  6月14日,自治区联社办公室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要求各县(市)联社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是日,市联社研究决定成立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领导小组。
  6月29日,市联社党委授予孟锦英、郭红梅、王永红“201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7月6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要求,市联社对目前执行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7月11日,自治区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勇一行三人在塔城市联社就“阳光信贷”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塔城地区北四县联社理事长、监事长、信贷部经理及“阳光信贷”工作办公室人员共计30余人进行座谈。
  7月16日,市联社根据《关于举办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服务礼仪培训班的通知》要求,自7月16日起,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金融环境、塑造和谐服务形象”的主题,开展对员工服务礼仪的二次培训学习、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8月7日,市联社成立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三项工程”领导小组,林军亚任组长,副组长由毛志强、宋秀梅、薛书峰担任。成员由信贷管理部成员、办公室成员、财务信息部成员、监察保卫部成员、各信用社主任组成。
  8月10日,根据自治区联社《关于开展安全保卫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塔城地区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交叉检查方案》,塔城地区农村信用社由塔城市联社牵头,在全地区信用社开展安全保卫交叉检查工作。市联社决定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锡伯特信用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在全辖通报表扬,并各奖励2000元。
  8月21日,市联社成立第二届业务技术比赛领导小组,魏兴国任组长;副组长由林军亚、毛志强、宋秀梅、薛书峰担任;成员张凤莲、李澜、孟锦英、周艳、冷炳江。
  9月22日,市联社组织“第二届业务技术比赛”,并对获奖选手进行表彰。
  10月,市联社被塔城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三届中国·新疆塔城蔬菜旅游文化节暨中亚——新疆塔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
  12月12日,市联社成立“三项”金融服务及考核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塔城市联社“三项”金融服务及进行考核评价。
  12月14日,自治区联社授予市联社“新疆农村信用社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2012年,市联社8家基层信用社:乌拉斯台信用社、巴克图信用社、锡伯特信用社、喀拉哈巴克信用社、阿不都拉信用社、阿西尔信用社、也门勒信用社、齐巴尔吉迭信用社营业网点新建工程全部开工。
  2012年末,市联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74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净增46255万元;在存款余额中储蓄存款102678万元,净增31153万元;同期,各项贷款余额102050万元。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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