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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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030
颗粒名称: 1981年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1
页码: 13-13
摘要: 1月,接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和劳动厅通知,自1981年起,农村信用社干部实行国家行政级工资标准,与农业银行职工工资标准一致。
关键词: 亏损补贴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储蓄存款 信用社

内容

1月,接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和劳动厅通知,自1981年起,农村信用社干部实行国家行政级工资标准,与农业银行职工工资标准一致。
  3月3日,农业银行总行发出《对信用社的利差补贴、费用补贴和亏损补贴问题的通知》,要求:“信用社贷款利率低于四厘二的,按实际收回的利息数计算,由银行补到四厘二,仍按去年规定执行。信用社吸收的储蓄存款,按月平均余额计算,由银行补利差一厘八(1980年12月算起,至本年11月止),原规定定期储蓄超过二厘七的利差补贴和付给四分之一的工本费,不再执行。”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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